據說1950年代的初期,軍人在台灣社會的身分相當神祕,不僅軍區附近的戒備森嚴,眷村也屬於軍區的管轄範圍,村口還會有衛兵站崗,以免閒雜人等闖入。在我上了小學、也開始自行出入眷村之後,倒是沒見過村口有衛兵站崗,只知道鄰居大哥哥曾經吆喝他的「嘍囉們」出去,說是有陌生人進村來了,通常是因為他在村外和人打架,怕對方糾眾來尋仇。但也由此可知,如果有不認識的人進了村子,還是會引起我們注意的。

當時的軍人收入有限,所以日常生活所需(包括米、麵、油、黃豆、煤球、木炭……),軍方都會按月發放,每一位軍眷也有「眷屬補給證」,憑證領取各項補給品。在我會騎腳踏車之後,就經常幫家裡去領補給品。此外,我住的眷村裡有許多的小吃店、商店,以及理髮、照相、修車等技藝行業,普遍都是眷村裡的人自己經營的,軍區裡另有電影院、醫院、學校,把眷村塑造成了一個可以自給自足的封閉聚落。因此我一直到上了高中之後,身邊才開始有台灣朋友。

村裡各家各戶的居住空間也很狹小,更使得眷村人因此而互動密切,產生聯絡頻繁的社區感情。因此,串門子、或有事沒事就聚在一起聊天、吹牛,也成為眷村人用來打發無聊時間的最佳娛樂。

但也有人把「守望相助」做得過了頭,憑空惹出不少事端。這些人是眷村的現象,卻不是特色,畢竟,過度熱心的人到處都有,然而眷村裡若是少了他們,「眷村味」也要大打折扣了。

在這些熱心人當中,有一位就住在我家附近,她的外號叫做「地下司令」,這一帶也是她的「轄區」。如果有人大白天關著門,她一定要弄清楚原因不可;如果發生了什麼事,而當事人瞞著她、或是不讓她參與,她也不會善罷甘休。我們就要開始聽她數落對方過河拆橋、忘記她曾經為對方做過了什麼什麼,甚至能把「破壞團結」的大帽子都給對方扣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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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鬥雞這一項娛樂,在中國由來已久,《列子》中曾有記載:「紀渻子為周宣王養鬥雞。」足見在周朝時,皇室中已經以鬥雞為樂。此外,在《左傳》之中,對於鬥雞時的各項應戰措施也有記載:「季、郈之雞鬥,郈氏介其雞,季氏為之金距。」

  所謂「介其雞」,就是把芥子搗碎成粉、撒在鬥雞的身上,可以把對手嗆得涕泗縱橫、無力作戰;另有一種說法是以沙子和膠、塗抹在鬥雞的身上,形成堅硬的介甲,可以避免在相鬥時被抓傷。

  至於「為之金距」,就是在鬥雞的「雞距」上面套一個尖銳的金屬套子或利刃。「雞距」是雞腳上方、向後突出的那一根硬骨,除了啄喙以外,「雞距」是雞的最主要攻擊武器,在飛撲時尤其能發揮威力。但是也只有公雞才有「雞距」,因此有史以來的鬥雞,還從未聽說有母雞上場的情況。

  秦漢時代,鬥雞已轉變成民間活動,而且逐漸走向專業化,不少遊手好閒的人專門以此維生,王公貴族更加熱衷此道。三國時代的魏明帝也曾經修築了一座「鬥雞台」,曹植還特別為此作了一篇樂府歌辭,題名為《鬥雞篇》:

遊目極妙伎,清聽厭宮商。主人寂無為,眾賓進樂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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眷村裡的人來自於大陸的許多省份,他們原本各自有根深柢固的風俗習慣,比鄰而居之後,這些風俗習慣也相互融和,最明顯的就是飲食習慣。我住的眷村裡有一個幾乎全年無休的市場,裡面的各家小吃店、各色食物就像是一個「小中國」,與老闆們各自的濃濃鄉音相得益彰。

座上客也是南腔北調,只是他們雖然什麼都吃,卻會挑剔口味的道地程度,甚至食物名稱的正確與否,例如,應是「打滷麵」而不是「大滷麵」,應是「合頁餅」而不是「荷葉餅」……。「名稱都能說錯,一定是一個二百五做的,口味如何可想而知。唉!背井離鄉、一切克難,將就著吃吧。

眷村第二代的我們在「小中國」的環境裡長大,也受到長輩的影響,從小就不排斥各地的食物,而且心裡也有「道地」之分。例如東北酸菜白肉鍋、北京炸醬麵、上海蟹殼黃、揚州湯包、湖南臘肉、南京鹹水鴨、山西刀削麵……,絕對就是黃金招牌、不二之選;外地人就算敢賣,也不敢標榜「源出正宗」。

即使是1949年之後、由外省人在台灣打響名號的牛肉麵,也有區別。市場裡有三家店都賣牛肉麵,老闆們來自不同的省份,想吃辣的,就要去四川老闆的那一家;偏好原汁原味的,就要去甘肅回民老闆的那一家。至於山東老闆的那一家,雖然湯濃肉厚、麵也勁道,卻會互相搶味、賓主不分,所以我們會吃牛肉湯配熱饅頭,他家還有一道私房菜,把蒜頭拍碎了拌豬頭肉,更是一絕。

我還記得市場裡面有一位賣「山東大餅」的,餅像汽車的輪子那麼大,足有10公分厚,可以零買,要多少、老闆就切多少,論重量算錢。它的口感非常紮實,儘管不甜不鹹,沒有什麼味道,可是愈嚼愈香,又耐貯存,我們常買來當作乾糧,特別是出去玩又沒什麼錢的時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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