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1013日的大新聞是:Bob Dylan獲得諾貝爾文學獎。

  如果Bob Dylan獲得的是「葛萊美獎」,很多人的眼鏡不會破;如果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是Bob Dylan的自傳《搖滾記》,很多人的眼鏡也不會破。

  中央社說,Bob Dylan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原因是「在美國歌曲的偉大傳統裡,創造新的詩意表現手法」,更讓很多人詫異了──是誰接受Bob Dylan報名的?因為他是第一位用歌詞摘下諾貝爾文學獎的人,史無前例。

  我不質疑Bob Dylan的才華,他不是欺世盜名之輩;我也不質疑諾貝爾文學獎評審團的專業,不然怎麼沒人敢找我去當評審?我倒是質疑「葛萊美獎」是不是沒有為歌詞設立獎項,因此讓Bob Dylan揹上了「撈過界」的質疑。

  Bob Dylan寫過的歌很多,但我唯一會唱的只有Blowing In The Wind,那是1963年(他22歲)的作品,而且我當年聽的版本還不是他唱的,也不甚明白歌詞是什麼意思,之後就把它忘了,隨風而逝了。直到1994年看「阿甘正傳」才又聽到一次,但好像也只是注意那個裸體抱吉他的女主角而已。

  只靠一首Blowing In The WindBob Dylan應該得不到諾貝爾文學獎青睞,但是我確實只知道這一首,所以諾貝爾文學獎該不該給他,就不是我有資格置喙的事了。反正這個獎每年都要頒發的,歷屆得主各有專長,或詩或文或評論或傳記或戲劇,今年輪到Bob Dylan就是了,以後呢,能寫歌詞的都有機會得獎、也就是了。

  我的工作是用文字玩疊疊樂,也知道諾貝爾文學獎可望而不可及。若說書?我編輯過,沒寫過;戲劇?我看過,也沒寫過;評論?我只被人家評論過;傳記?我還沒到寫它的歲數呢;詩倒是有,如果打油詩也算的話。至於歌詞,我剛退伍的時候也寫過一些,只是知道的人不多,願意看完的人更少。

  當時我與一位作曲者住在一起,他能看完我寫的歌詞。他失眠的時候,通常都會來拿我的歌詞本,然後就「叮叮咚咚」的彈著鋼琴譜曲了。有時他會完成一首,有時只譜了一半,並不一定,但一定是在他打了呵欠、說「終於睏了」的時候停下手來,回房間之前還會告訴我:「你寫的東西挺好用的。」我這一輩子都會記得他,只可惜他並不是諾貝爾文學獎的評審委員,否則我也想去報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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