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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上街,遇到了一位當年服兵役期間的同僚。我與他的交集並不多,所以不能算熟;可是他卻記得我,而且印象還很深。

  他說有一次莒光日,連長上台說了一個紀曉嵐的「亂點鴛鴦譜」笑話,許多人都被逗樂了。他卻明明記得這是鄭板橋的典故,而且連長也誤導成笑話了。

  於是他舉手提出質疑,讓連長很下不了台。後來是輔導長以「新兵還不熟悉軍中規矩」來緩頰,連長才不再計較了。

  就在連長氣紅了臉的時候,大家都低下頭悶不吭聲,既不看連長也不看他;他記得只有我對他笑,還比了一個「豎大拇指」的手勢。

  下課之後,他就在想:下次發了薪水要請我吃飯,一定要敬我這位知音兩杯。結果他還沒等到發薪水,我已經退伍了。

  今天既然遇上了,他就非要請我吃一頓不可,我推說已經有約了,改天再聚吧。

  我其實也不好意思讓他請,因為我根本不知道鄭板橋還有這典故;而且這件事若不是發生在我即將退伍之前,我應該也會低下了頭悶不吭聲,既不看連長也不看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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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