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寫過一個武俠故事,劇情大意是──

  某大官告老還鄉,隨身帶著御賜的寶物。消息傳出之後,就有昔日政敵密謀行刺,也有盜匪覬覦寶物,因此大官的貼身護衛沿途都嚴陣以待。這一日,大官投宿在荒郊野店,店裡只有一個瘸老頭當家,這一帶也在三不管境界,正是適合下手行兇的絕佳地方,於是各路好漢也陸續趕到,野店就變得像菜市場一樣的熱鬧。

  入夜後,先有人綑綁了瘸老頭,然後店裡就處處刀光劍影、血肉橫飛……。天亮時,店裡已經空無一人,瘸老頭也終於掙扎脫困,他開始整理內外,並把屍體都挖坑埋葬。忙到午後,又有客人上門了,瘸老頭又開始做起生意。

  我著墨最多的地方,是瘸老頭的心情和自言自語,所以我把他設定為主角,也把這一個故事的名稱設定為:慣看秋月春風。

  曾經,有人要向我買這一個故事,再整編成電影劇本。但他不同意瘸老頭是主角,也認為爾虞我詐、拚死搏殺才有看頭,更對「慣看秋月春風」深表不滿:這哪像武俠片!

  那~好吧,我還是先敝屣自珍好了,看看我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會不會同意他的高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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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