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國民政府遷台初期,眷村就是軍人及眷屬的家,也是一個因為戰亂、逃難,而硬生生安置出來的生活空間。眷村人的生活,特別是1950年代,普遍都是相當清苦的,民生物資缺乏,眷村人也無所不用其極的就地取材,殘磚、破瓦、斷木都有辦法再利用,甚至還有人偷搶拐騙。

我住的眷村位在高雄市左營區,那裡是台灣南部的海軍基地,左營舊城(即「鳳山縣城」,清乾隆年間興建)的西門就位在眷村裡,城門及鄰近的城牆也被眷村人拆下來搬回家了,整塊的砌牆鋪地,零碎的就建個雞舍、墊墊床腳,反正大家都這麼做,也沒有人會覺得良心不安。

那個時候,我的父親在左營軍港負責軍用物資運補,據父親說,每次把物資從船上卸下來、分批運至各個單位之後,裝物資的木箱(當時的貨櫃)緊接著就會被人順手牽羊了。

我不知道那些木箱子能有什麼用,父親告訴我:「用處可大嘍!」小的木箱可以當桌子、當櫃子,把幾個小木箱拼在一起就可以當床;大的木箱更好用,只要加一個頂、挖幾個洞當門窗,就是一幢房子。眷村裡人多房少,這種「現成」的房子,大家都搶著要呢。

當時,眷村的房子是依照官階高低分配的,將官級的不僅房子最大,還有院子,院子裡通常都能停放兩至三輛轎車,另有一幢單獨的小房子可供佣人、勤務兵或貼身參隨居住。此外還會有幾棵大樹,可以攀爬玩耍或掛上鞦韆。

校官、尉官的居住空間等而下之,士官兵級的房子又等而下之。至於本身不具軍人身份、只是受雇於軍事單位的人,他們分配到的房子則往往小得可憐,有的連床都沒地方擺,睡覺時必須把家具移開、全家打地鋪。

令人想不通的是,房子愈小的家庭,子女也往往愈多。更奇妙的是,家境愈清苦,愈容易生出品學兼優、成績名列前茅的孩子,獎狀多到可以貼滿家裡的牆壁。家裡有這樣的「壁紙」可不得了了,走到哪裡都有風。

胡志偉就是這樣的孩子,他向來是大考大玩、小考小玩、不考不玩,我幾乎沒見過他在考試前拚命讀書,卻每學期都拿第一名。校內校外的各類學藝競賽,只要有他參加,別的參賽者就只能爭奪第二名了。在我們村子裡,他也是第一個幫同學補習功課賺錢的。

胡志偉的爸爸不是軍人,只是軍中工廠的聘雇人員,收入很微薄,除了分配到一間房子之外,其他的軍人福利,例如米、麵、油、煤以及水電費半價等優惠一概沒有,偏偏胡伯母身體又不好,三天兩頭生病,胡伯伯的薪水連付醫藥費都不夠。

「窮則變、變則通」,眷村人普遍都篤信這一句至理真言,胡伯伯也決心開展家庭副業。

當時的軍人每月配給中包含了黃豆,是從美國運來的「美援」,然而很多家庭並不知道黃豆要怎麼入菜,也沒人有力氣天天磨豆漿,而且嫌這些黃豆漂洋過海、在船艙的底層存放了好幾個月,有一股霉味,因此多半都在領回黃豆之後就賤價賣掉。胡伯伯於是趁機搜購,並用一部分黃豆向雜貨店換了綠豆,交給胡伯母孵豆芽,再拿到菜市場擺攤販售。

胡伯伯的家雖然不大,但附近卻有大片的公用空地,所以他就用竹籬笆圍出一個院子,擺了大大小小十幾口水缸,開始他們家的孵豆芽事業。只要有豆子有水,不必細心照顧,都不愁沒有收穫,用胡伯伯的話來說,這是「以最小的投資獲取最大的利益」。

至於侵占公有地的行為,村子裡屢見不鮮,也不需要有罪惡感,如果村管理處真要請警察來取締,還沒那麼多監獄關人呢。

195987日晚上,台灣下了一場罕見的豪雨,從87日晚上一直下到88日,累積雨量打破了當時台灣半個世紀以來的紀錄,造成台灣中部以南地區洪水氾濫,成了一片水鄉澤國。

農作物損失慘重,各類蔬菜全部供應不上,胡伯母的豆芽因此一枝獨秀、奇貨可居。這下子可讓胡伯伯的信心更加堅定了,他常對孩子們說:「窮則變、變則通,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兒,我說的沒錯吧?要不是這幾缸的豆芽菜,你們還想唸書喔,早就上街要飯去嘍!

胡伯伯生了一子一女,姐姐是志娟,成績平平,容貌也平平,勉強混到高中畢業,考不上大學,就在村管理處找了一個工作,也一直都沒人來追求,平時就幫忙媽媽料理家務。志偉是弟弟,從小學到高中,拿第一名都是家常便飯,人也長得帥。

胡伯伯最疼志偉,期望他考上「國防醫學院」,讀軍校不僅學雜費、住宿費全免,畢業後進入「三軍總醫院」當醫生,更能名利雙收、光耀門楣。

那個年代,功課好的學生都會被老師、長輩鼓勵考醫學院,除了當醫生受人尊重又能賺大錢之外,也彷彿不讀醫學院就顯不出他的好成績是真材實料似的。可是志偉偏偏就不想當醫生,胡伯伯倒是沒有因此而沮喪多久,因為志偉考上了台灣大學的經濟系。

志偉何嘗不想賺大錢、住大房子、坐大轎車?在他讀幼稚園時就想要買下菜市場裡的麵包店,狠狠的吃個夠呢。但是他知道,當醫生賺錢、絕對不如當商人賺得多;如果非要他進入醫界不可,他倒是會去創辦一家醫院。

雖然胡伯伯的心思比不上志偉,也不知道「經濟系」是什麼,但胡伯伯知道台灣大學是台灣第一學府,放眼全村的其他孩子,並沒有一個考上台灣大學的。因此,胡伯伯四處借貸、幫志偉籌措學費時,他的腰桿挺得可直了。

志偉也很爭氣,大學四年,除了第一學期之外,他就沒有讓家裡再為他花過一毛錢,不僅爭取到獎學金,也四處兼家教,打工賺錢,還有多餘的錢拿回家貼補家用。胡伯伯勸志偉留一點錢在身上,可以買買衣服、看看電影、交交女朋友什麼的,志偉一概拒絕,頗有「臥薪嘗膽」、「匈奴未滅、何以家為」的氣慨。因此一提起志偉,胡伯伯、胡伯母總是滿臉欣慰,也經常當著親友的面讚不絕口,反倒是讓志娟覺得有些無地自容了。

大學畢業、服完兵役之後,志偉通過了公費留學考試,赴美國深造,這也是村子裡破天荒的驚人創舉。胡伯伯可高興了,不惜掏出棺材本辦酒席,全村的人不論親疏遠近,全都來者不拒。席間眾家親朋好友紛紛上前敬酒祝賀,胡伯伯是酒到杯乾,喝得酩酊大醉,被人抬進家時,嘴裡還不住的嚷著:「再喝再喝,今天我們不醉不歸,我總算是苦出頭了。」可能他結婚時都沒有這麼高興過。

在美國讀書期間,志偉依然打工賺生活費,也定期寄錢回家,後來還認識了一位僑界富商的女兒,他原本也是給她當家教、補習功課,漸漸日久生情,兩人墜入情網。富商也很賞識志偉,安排志偉去他的公司上班,熟悉業務,準備提拔志偉為重要的幹部。

從志偉寫回來的家書中,胡伯伯、胡伯母得知兒子的喜訊,也知道兒子已經獲得未來老丈人的器重,更令他們開心的是,志偉寄來的錢比之前打零工的時候多了好幾倍。高興之餘,就拿著信向各家親友炫耀,也有人酸溜溜的說:「看來老哥你準備要去美國享清福了,可別忘了我們喔。

胡伯伯當然高聲回答:「不會不會,放心吧。」然後大笑不止。

志偉在家書中也提到女友家裡的情況,她家的房子可不只是「大」而已,簡直就像是一座王宮了,院子裡有游泳池、草坪、花園,花園裡有假山、流水、涼亭,至於房子,雖然只是兩層樓房,但是「一入侯門深似海」,從前門看不到後門,在裡面要用電話分機聯絡,否則很難聽得到其他人的講話聲音,而且,「她的房間就比我們家還要大了。」志偉說。

那一年的耶誕節前,志偉來信說要帶女朋友回家拜見父母,順便環島旅行。胡伯伯因此號令全家總動員大掃除,同時粉刷一新,也買好了新枕頭、新被子、新床單,準備迎接富家千金大駕光臨。

期待的那一天終於到了,胡伯伯、胡伯母一大清早就起床,又把家裡再一次巡視了一遍,擔心還有不足之處,並吩咐志娟請假一天,在家隨時待命。

左鄰右舍知道今天志偉要回來,經過時都會探頭進來詢問,胡伯伯回答得很心不在焉,甚至有些不耐煩,因為門口出現的任何人影都會讓他以為是志偉。

好不容易熬到傍晚,大門外終於傳來志偉的聲音:「爸、媽,我回來了。」胡伯伯、胡伯母連忙走出屋門,到院子裡迎接,只見志偉愈發英俊挺拔,左胳臂挽著一位時髦漂亮的年輕女孩。

胡伯伯笑裡帶淚的連聲說道:「好,好,回來就好。」胡伯母則是早已經淚流滿面了。正因為如此,富家千金見到院子裡大大小小的水缸時,露出滿臉鄙視的表情,他們老倆口都沒有發現。

志娟已經把大魚大肉擺滿了飯桌,並推開屋門說:「有話進屋說吧,別站在外面吹冷風,小弟他們應該也餓了。」進屋之後,富家千金顯得有些侷促,好像是不知道該把身體往那裡擺才好,志娟笑著打圓場:「隨便坐啊,我家不像妳家那麼寬敞,別介意啊。

富家千金在飯桌旁邊坐定之後,看著滿桌的油膩食物,肥得發亮的肉、被醬油染黑的魚,魚眼睛還在盯著人看,她開始有「想要嘔吐」的感覺,偏偏胡伯母還一直往她的碗裡挾菜:「這都是志偉以前愛吃的,妳也多吃點,做這些菜可費功夫了,妳在美國一定吃不到。

她在美國當然吃不到,可是她看了就倒胃口,一點也不願意吃。她想找志偉求救,但志偉已經被胡伯伯給纏住了、問東問西,根本顧不了她。好不容易忍到吃完了飯,見胡伯母又要幫她鋪床,富家千金終於爆發了,她大哭大嚷:「我不要住這種地方!我要去住飯店!

胡伯母頓時手足無措、冷汗直冒,胡伯伯大驚失色,不知道太太到底做錯了什麼,志偉夾在中間,尷尬得就像「豬八戒照鏡子──兩邊不是人」,也不知該安慰哪一方才好。

志娟知道,富家千金從一進門就不自在,想必是習慣了「王宮」裡的錦衣玉食,讓她過不了平民(或許是貧民)的生活,連忙笑著說:「媽妳也真是的,我們家這麼小,怎麼好意思委曲人家呢?志偉,你快收拾一下,帶女朋友去飯店,我去村口幫你們叫車。還愣什麼?快呀!

當天晚上,志偉也住在飯店裡,而且直到他們離開台灣之前,也始終沒有再回家,最後志偉只在機場打了一個長途電話到村管理處給志娟,請她代為向爸媽辭行。胡伯伯、胡伯母倒也頗能自我解嘲:「沒事沒事,以後變成一家人再慢慢適應吧,只要志偉過得好就好,我們無所謂的。

又過了一年多,志偉來信說要和富家千金結婚了,婚禮在美國舉行,他準備在蜜月旅行時繞道台灣,回家補請一次客,回台灣的確切日子會再通知。

胡伯伯又開始興奮了,他先去做了一套西裝,布料和顏色都要求一定要有美國味,然後又帶著西裝去選購襯衫、領帶、皮鞋。他也特別囑咐胡伯母和志娟去買一套像樣的衣服,千萬別怕花錢,只要別讓兒媳婦嫌棄就好。

那一段時間,胡伯伯抽空就把全套大禮服都穿上身,在鏡子前面練習走路、站立,也準備了一篇「男方主婚人」的講稿。鄰居老朱說他小題大作,胡伯伯還振振有辭:「我這是第一次穿西裝,第一次娶兒媳婦,怎麼能隨便呢?要是女方的親家也來了,我難道能讓志偉丟臉嗎?志偉和美國人結婚,我就是美國人的公公,等到他們生了小孩,我就是美國人的爺爺了,你說我能隨便嗎?」老朱也只能笑笑了,他雖然年近半百,卻一直沒結過婚,確實不懂這個道理。

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,始終沒聽到志偉進一步的消息,眼看他們結婚的日子都過了一個月了,胡伯伯催促志娟打國際電話給志偉問清楚,志娟不敢用公家的電話打到美國,胡伯伯就親自去向村管理處求情。

負責人倒是很通情達理,不但同意,還立刻幫忙撥通了電話,反正電話費也不是他付嘛,順水人情。

電話是志偉接的,沒想到是爸爸親自打電話來,他先是一愣,接著就開始支支吾吾,最後胡伯伯總算弄明白了,他們夫妻早就度完蜜月了,是富家千金不願意回來,志偉也不敢違抗。問到什麼時候會再回台灣,志偉回答得更令人洩氣:「這……這……要看她的意思啊,我做不了主的。

胡伯伯像一隻鬥敗的公雞一樣回到家,他坐在椅子上愈想愈嘔,起身就打開衣櫃,把那一套西裝丟進垃圾桶裡,這個兒子就算是沒了。

胡伯母知道以後,差點沒把眼淚給哭乾了,接著就一病不起,臨終前還不停的唸著:「志偉回來了嗎?」據說胡伯母是睜著眼睛走的,胡伯伯不論怎麼抹,就是閉不上,有人說這非要志偉來抹才行。

胡伯母病危期間,志娟曾打電話通知志偉,聽到志偉詢問太太的意思,富家千金說:「我不去!那是你媽,又不是我媽,這次多寄點錢過去就可以了……,最近公司裡的事情多,你也不准去,你敢去就別想再回來!」但是志娟始終不敢把實情告訴爸爸,只說打過幾次電話給弟弟了,可是一直聯絡不上。

志偉寄來的錢讓胡伯母風光大葬,又修建了一片清幽雅致的墓園。當時許多眷村長輩過世時,墓地都面向西方的大陸老家,胡伯母的墓園卻是面向東方,這是胡伯伯的意思,他知道老伴念念不忘在美國的兒子。這也讓很多眷村父母不敢再放子女出國深造了,還有人引用《歸去來辭》裡面的「田園將蕪胡不歸」,把胡志偉改名為「胡不歸」。

胡伯母走後不到一年,胡伯伯也過世了,好在墓園夠大,老倆口葬在一起。至於志娟,胡伯伯過世之後,她就照顧老朱的生活起居,後來嫁給了老朱。對於這個再也沒回過家、幾近失聯的弟弟,她倒是沒有什麼怨言,街坊鄰居數落志偉的時候,她也總是說:「我不怪他,他應該是窮怕了吧。

arrow
arrow

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