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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某地推出了一齣舞台劇,據說是某位導演的嘔心瀝血作品,因此未上演就先轟動,入場券搶購一空。

  演出當天19:00,導演先出場,說了幾句客套話就下台了。然後大幕緩緩升起,可是舞台上卻一片昏暗,不見道具、佈景,也不見演員。就這樣一直延續到21:00,大幕緩緩落下,導演又出場了,說:「演出到此結束,謝謝大家觀賞。」

  觀眾們面面相覷、不明究理,也不知所措,直到有人鼓掌了,大家才如夢驚醒,跟著鼓掌。隔天的報紙上刊載了這一齣舞台劇的評論,撰文者是一位資深的舞台劇大老,刊出的篇幅也很可觀,然而無圖無字,一片空白。

  以上內容,摘自陶澤時(大陸作家)的作品「現代派」。我的感觸是:藝術真的愈來愈看不懂了。

  關於「藝術」,我讀到的是,藝術是為了「摹仿美」而產生的。至於「美」,則是出自於造物者的手筆,古希臘時代的人因此歸納出「秩序、對稱、和諧」,那就是「美」的形式。我對「藝術」的認知,也差不多是這樣。

  從古希臘時代一直到19世紀,藝術都是在摹仿美,只是有人以逼真的方式摹仿(寫實主義),有人以象徵的方式摹仿(象徵主義),有人追循「美」的根本精神,捨棄形式(文藝復興),有人認為藝術必須嚴守「美」的規律,例如繪畫要用透視法,音樂要用和聲、對位法(古典主義)。

  藝術發展至此,我都還自認很了解藝術。但接下來,藝術就分成了兩派,可以摹仿美(或稱:美術),也可以不摹仿美。

  有人主張:藝術是出自於創作者的心靈探求,不受限於任何既有的法則(浪漫主義)。也有人主張:藝術家具有絕對的自主性,應該跳出舊有的窠臼,開拓更廣大的創作領域(形式主義)。

  於是,藝術就落實在創作者自己的看法、觀念上了,不必在意別人的觀感如何,也不在乎別人能不能領會了。所以有人做了一個人頭形狀的玻璃容器,裡面裝滿了糞便,稱之為「現代人」,還公開展示。

  人心何其難測?藝術走上了這一步,我若是還敢說我看得懂藝術,那就真的是自欺欺人了。

 

關於藝術,老舍在《論語》第51期(19341016日)寫到:

  前些日子,方二哥在公園裡開過個展,有字有畫,畫又分中畫、西畫兩部份。第一天到場參觀的有3000多人,氣暈了多一半,當時死了四五十位……

  在個展中,中畫的傑作(方二哥自己定的)是一張人物。松樹底下坐著倆老頭。確是松樹,因為他題的是「松聲琴韻」。

  他題的是「松」,我要是說像榆樹,不是找打架嗎?所以我一看見標題,就承認了那是松樹:為了朋友的面子,有時候也得叫良心藏起一會兒去。

  對於那倆老頭,我可是沒法不言語了。方二哥畫的倆老頭是大小一樣、衣裝一樣、方向一樣,活像是先畫了一個,然後又照描了一個。

  「這是怎麼個講究?」我問他。

  「這?倆老頭鼓琴!」他毫不遲疑的回答。

  「為什麼一模一樣?」

  「怎麼?不許一模一樣嗎?」他的眼裡已然冒著點火。

  「那麼你不會畫一個向左、一個向右?」

  「講究畫成一樣!這是藝術!」他冷笑著。

  我不敢再問了,他這是藝術。又去看西畫……

  西畫的傑作,方二哥指給我看,是油畫、幾株雞冠花,花下有幾個黑球。不知為什麼,標題上只寫了「雞冠花」,而沒管那些黑球。我要不是先看了標題,打死我也看不出那是雞冠花……

  「那些黑玩藝是什麼?」我不能不問了,不問太憋得慌。

  「黑玩藝?」他氣得直瞪眼:「那是雞!你站遠一點看!」

  我退了十幾步,歪著頭來回的端詳,還是黑球。可是為了保全我的性命,我改了口:「可不是雞嗎!一樣兒大,一樣的黑;這是藝術!」

  方二哥天真的笑了:「對啦,這是藝術。好了,這一張送給你!」

老舍果然是老舍,他這樣輕描淡寫幾句,就把藝術交待完了。我自己引經據典、費勁耗時,還不如老舍說得清楚透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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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