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3年,我國中畢業。那個暑假當然沒有暑假作業了,所以考完了高中聯考之後,除了等放榜、就無事可做。我在國中讀的是所謂的升學班,意思就是「絕對考得上高中」,不用費心另謀出路,因此總覺得暑假好長,長到無聊透了。

  鄰居叔叔出了一個主意,叫我去「加工出口區」掃馬路、倒垃圾。他是那裡的總務,這事很容易安排;而且這一份工作並不是正式職缺,目前只有固定的幾位老人在打零工,鄰居叔叔嫌他們的動作慢,早就想增加人手了。

  可以打發時間,又能賺一點零花錢,所以我向同學們一吆喝,就找來了好幾個,鄰居叔叔當然是舉雙手贊成。不過他也說了,因為我們未成年,所以薪水只能象徵性的意思意思。當時還沒有「工讀生」一說,但性質是差不多的。

  我們並不在乎這些,死黨們又有藉口每天都混在一起了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儘管只是掃地倒垃圾,我們在學校的時候哪一天沒做過?這沒什麼;至於薪水,只要夠我們看電影、買零食就行。國中畢業才15歲,想不了太多的。

  剛上班時,我們與那幾位老人各有責任區域,雖然我們仍然又玩又鬧,但是工作效率卻很高。相較之下,那幾位老人就顯然慢得太多了;所以沒過幾天,就不再看到他們來上班了,由我們全區包辦。

  這樣的打工日子過了將近一個月之後,有一天去上班時,有一位同學說、他媽媽不讓他去了,因為有一個菜販跟她說:「最近加工出口區找來一批小毛頭去打工,搶了我叔公的飯碗;我叔公沒唸過書,也找不到其他能做的工作,怹又沒兒沒女,現在只能靠我養怹了。」

  同學也轉述了他媽媽的話:「你打工賺零用錢,賺得可開心了,可是那幾個老人的日子要怎麼過?你的零用錢是人家的生活費呢!」

  聽他這麼一說,我們也覺得難為情了,就派我為代表去跟鄰居叔叔說:「我們做完今天就不再來了。」他倒是很能替我找台階:「這樣也好,快要放榜了,你們也該收收心了。」只是他的臉色並不怎麼好看就是了。
  我當時才15歲,想不了太多的。現在倒是覺得,這個社會上確實有很多低下階層的人,以及服過刑的再生人,他們不容易找到工作,或許只能打零工、當快遞、開計程車;即使一天只賺100元,也夠吃飯了。我沒有能力幫他們一把,倒也罷了,至少也不必去搶他們的飯碗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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