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有一位前輩把我看穿了,他斷定我自從出社會以來,就只會領死薪水,不僅學不會賺錢,更學不會花錢。

  什麼是「會花錢」?他說以前有一個城市──

  南城有一位富豪,姓錢,北城也有一位富豪,姓萬,他們兩位都是這個城裡的首富。

  城裡的督軍想要成立一個商會,但不知該推舉錢老闆為會首、還是該推舉萬老闆為會首?論土地,兩人都是大地主;論生意,兩人都是大商家,實在難分軒輊。

  參謀們建議,不如以一年為限,讓這兩位比一比,看看誰是最得民心的大善人。

  於是錢老闆開始發放錢糧衣被,也把佃農應繳的田租減半,同時修橋、鋪路、興學堂,並開設孤兒院、老人院。錢老闆認為這樣一定穩操勝算了。

  萬老闆卻聘請好學上進的人來他的店裡工作,招募吃苦耐勞的人開墾荒地,並資助有心創業的人開店。開店、開荒期間,所有的費用都由萬老闆負責籌措;事成之後,田和店就歸他們所有,萬老闆只取一半的營收。

  錢老闆知道萬老闆的作為之後,就主動跟督軍宣告認輸了。錢老闆說:「要說賺錢,我不信我會輸給萬老闆,但要說花錢,他可以做我的師父了。」

  前輩說我學不會賺錢,我不服氣,難道領死薪水就不是賺錢嗎?但他說我學不會花錢,這太準了!我還真無言以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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