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求學過程裡有一門學科,叫做「公民」。小學、初中的時候,它被稱為「生活與倫理」、「公民與道德」,現今的高中則稱之為「公民與社會」。其他的學科,是在培養我與人競爭、出人頭地的能力,公民課卻是在教導我放低身段、認知個人與群體關係的倫理素養。

  從小學到高中,公民課由家庭、學校、社會、國家,一直講述到世界,其中有個人的權利與義務,也有團體的體制、編制與運作模式,有情、理、法,也有互愛、互助、互信、互諒。

  很可惜的是,公民課一週只上兩個小時,而且幾乎都安排在放學之前的最後兩堂課,講課的老師多半由級任導師兼任,在初三、高三的時候,公民課甚至還常被挪用來考模擬考。更可惜的是,上了大學之後就根本沒有公民課了。

  以至於離開學校、進入社會之後,我總是覺得我像是一個球技千錘百煉的球員,卻不知道球場上的規矩和禮數,因此動輒就五犯離場,還覺得天道不公。

  我今年已經57歲了,不知道現在開始重新溫習公民教科書、是否還來得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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