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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現在的運動鞋,品牌多、式樣多、顏色多,還有專門適用單一運動用途的運動鞋,真夠讓人眼花撩亂的。

  「運動鞋」不知是從何時開始有的名稱,我們以前都稱之為「球鞋」,本省籍的朋友則稱之為「布鞋」。我在讀小學的時候還沒有球鞋,父親曾經拿回來阿兵哥穿的黑膠鞋,我嫌它醜,寧可赤腳上場都不穿它。

  讀國中時,我有了第一雙球鞋,回力牌的,黑面白邊;上了高中,我的球鞋就變成「中國強」的了,全白。高中畢業之後,開始出現藍色、黃色、紅色的球鞋,那是黑豹牌。

  接下來又有「白馬」、「將門」等等品牌的球鞋,只是我沒有買過。因為那個時候「愛迪達」出現了,那可是最早進口台灣的國外運動品牌,於是我一雙「黑豹」穿到破了底都不肯換,要省下錢來買「愛迪達」,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嘛。

  大二那一年的暑假,我與同學相約去梨山的果園打工,賺了差不多一萬元出頭,下山之後,我立即去買了「愛迪達」球鞋,那種志得意滿的感覺,還真是令我飄飄然。

  大三上學期的系際盃籃球賽,我當然是穿上「愛迪達」出場,聽到場邊有人耳語:「唷,愛迪達呢!」我也對他投以讚許的微笑:「嗯,識貨喔。」

  我的球技,照我的同學的說法是:「丁琪跳起來、和他站著的時候一樣高。」所以一旦球賽開始了,我就聽到場邊冒出另外一種聲音、這一次可不是耳語了:「那個穿愛迪達的在幹什麼?到底會不會打啊!」

  「愛迪達」風波讓我學會了一件事:若沒有像樣的本事,就別去搶鎂光燈下的位子。我兒子讀高中時,曾想把頭髮染成彩虹色,我也是這樣勸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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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