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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一個故事,出自蘇東坡的《跋王氏華嚴經解》:予昔在岐下,聞河陽豬肉美,使人往致之。使者醉,豬夜逸,買他豬以償,吾不知也。客皆大詫,以為非他產所及。已而事敗,客皆大慚。

  我在《成語故事》裡讀過它的白話文版:

  蘇東坡住在岐山下的時候,曾聽說「河陽豬」的肉質非常鮮美,於是派僕人到河陽縣去買豬。僕人一路小心謹慎,卻在即將抵達家門時放鬆了戒心,在酒店裡喝醉了,豬也跑了。僕人醒後找不到豬,怕空手回去無法交代,就在附近買了豬矇混過關。

  蘇東坡得到了「河陽豬」,就邀請賓客來共享美味。宴席上,賓客們都讚嘆「河陽豬」果然名不虛傳、非比尋常。這時卻有下人來報告:走失的「河陽豬」已經找到了。

  蘇東坡把僕人叫來詢問,僕人坦承確有此事。賓客們都羞愧得顏面無光,竟一個個藉故離席了。

  我認為,世上雖然向來不乏趨炎附勢、逢迎拍馬之人,但能夠成為蘇東坡的座上賓客者,應該不至於如此鄙陋。然而他們會妄論謬讚,想必是相信了蘇東坡的推薦;也或許,他們是以「不識此等美味」為恥,所以儘管分不出真假,也總得不落人後,虛張聲勢的讚美一番。

  看來我必須學習:不識貨就承認不識貨,這不丟臉;真喜歡才說我喜歡,不用管它是誰推薦、是誰代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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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