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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記得梁實秋說過:「老年人該做老年事,冬行春令實是不祥。」所以,要我去欣賞年輕人的行為,還行,要我邯鄲學步、就算了吧。好在,我一直都很有興趣去搞懂時下流行的詞彙,例如:小確幸。

  「小確幸」一詞,出自村上春樹的《蘭格漢斯島的午後》,他是將1980年代刊載於雜誌上的專欄文章集結成書的,整本書總共有25篇短篇散文,每一篇都配上插畫,其中的一篇就是「小確幸」。

  村上春樹筆下的「小確幸」,指的是「微小但確切的幸福」,所以他把新買的內褲洗乾淨、摺疊好,然後整整齊齊的放在抽屜裡,就是他的「小確幸」。這樣的「小確幸」,日常生活中其實俯拾皆是,只要用心去感受就有,能使惱悶的變得輕鬆,乏味的也會變得可愛了。

  讓我意外的是,這個原汁原味的「小確幸」,竟與時下年輕人流行的「小確幸」合不起來了。而且衝突點還不在詞意本身,是在取得的方法。因為年輕人的「小確幸」並非俯拾皆是,而是刻意追求、營造的,他們可以下了班喝「蠻牛」再去夜店尋歡,可以省吃儉用三個月,換來一個海島渡假之旅,以此犒賞自己,或用以抒發悶氣。

  我猜,換成村上春樹,他應該會回家躺在乾淨的床上、週末賴在柔軟的沙發上。

  我沒精神去指責我們的年輕人,畢竟他們沒有一個是村上春樹,我也不是村上春樹。但我愛看這種跳脫了初衷的轉變,這是一種文化,這是一種樂趣,這也可以算是我的「小確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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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有錢人已經比以前多很多了,他們沒錢的時候,曾經以為有了錢就會快樂,但成為有錢人之後,他們只會做三件事:揮霍、炫耀、再賺更多的錢。卻不見得會快樂。

因此我愈想就愈覺得、小確幸實在很值得推薦。今天就用這個故事,呼應「小確幸」:

  30年前吧,我認識了一位陶藝家,他做的宜興小茶壺相當有質感。當時我想找一個容量1000 CC的杯子,他還特地為我燒製了一個。

  我去取杯子的那一天,他正在工作室裡發脾氣,因為助理沒有掌控好火候,把50幾個茶壺都燒裂了。雖然壺還是壺,並沒有因此而四分五裂,但盛了水之後,裂縫就會往外滲水。

  他把那50幾個茶壺都放在籮筐裡,擱置在門口。鄰居經過時看到,就推門進來問他:怎麼把壺放在外面?不怕被人偷走嗎?

他:燒壞了啦。

鄰居:哪裡壞了?我看還好嘛。

他:都有裂縫了,會往外滲水,不能用了。

鄰居聽說壺會滲水,眼睛突然一亮:都賣給我、行嗎?

他:你要的話,就搬走吧,不用錢。

  於是鄰居就把那一籮筐的茶壺都搬回家了,沒過多久,鄰居又推門進來了:我把你那些會滲水的茶壺做成小盆栽了,還真是有意思,所以特地送一個過來謝謝你。

我認為,這位鄰居很能掌握「小確幸」;我也認為,那位陶藝家即使燒出了一個絕美好壺,他也不見得會比鄰居「把滲水茶壺做成了小盆栽」更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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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