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年,編輯部的編務工作愈來愈趨於動態,常需要往外跑,不再是坐在辦公桌前面就能解決的了。
因公出差,過去慣用的方法有二:一是向總務處借用公務車,二是同仁搭車或用自己的車,車錢、油費向公司報賬。
這兩種方法都有缺憾,於是主編寫了一份報告,希望公司可以調撥一輛公務車給編輯部專用。
報告呈上去了,總編輯當然批「可」,然後轉交總務處。總務處長卻覺得不妥,因為公務車只有四輛,於是批了「再議」,轉呈行政部經理。經理認為調撥一輛公務車、是小事,但此例一開,其他單位也來要車,事情就大了,所以批了「不可」。
行政部、編輯部是同級單位,所以這一份報告還要再往上呈。先到了祕書室,主任祕書批「編輯部應有專屬的公務車,但暫時不宜動用總務處現有的公務車,請會計部評估再買一輛公務車的可能性」。
出納經理批「目前並無編輯部的購車預算,建議財務長設法另撥款項」;會計經理批「請詳查編輯部是否真的需要公務車」;財務長也批「可從年度預備金撥款,請執行長請示董事長定奪」。
報告進了執行長室,執行長批「編輯部不需要配備公務車,但是可以為總務處購買四輛公務車,汰換掉現有的舊車」;報告又進了董事長室,副董事長先批「可將總務處汰換掉的舊車撥給編輯部使用,或其他更有需要的單位」……
今天,董事長派特別助理把報告送還給編輯部──
主編:董事長批下來了?
總編:是啊。
主編:太棒了!我們有車嘍!
總編:先別高興,你自己看看他批的是什麼吧。
主編:董事長不是批了「如擬」嗎?
總編:旁邊還有各級主管密密麻麻的意見,你沒看到嗎?
主編:那又怎樣?當然是以董事長說的才算數。
總編:所以我看不出董事長的「如擬」是如誰所擬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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