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在家鄉的一家水果運銷公司上班,最近,公司在台北設立了分公司,因為一級主管當中、只有她待過台北,所以安排她出任分公司的經理。開車前往台北的路上,同事們摩拳擦掌的談論著業務發展計畫,她是在回想上一次去台北……

  待過台北、那是在她還年輕的時候,當時,她不想留在家鄉過苦日子,因此毅然決然要去台北闖一闖。還記得離開家的那一天,母親對她說:「不能適應就趕快回來喔,家裡雖然窮,但還有果園,生活可以過的。」

  她就拎著一個手提箱、帶著母親給的一枚金戒指去了台北。戒指是母親唯一的值錢物,也是父親唯一買過的首飾;手提箱是紅色的,曾經裝過母親的嫁衣,現在已經沒辦法扣住了,必須用繩子捆著,裡面裝著她的幾件換洗衣服。

  坐在北上火車裡,她的心情是愉快的,還哼著一首歌:請問隔壁的種田阿伯啊,人家說的繁華都市台北要怎麼去?……

  到了台北,她住進後火車站的一間分租公寓,找到了一個酒家小妹的職務。每天的第一個工作是把老闆買回來的菜清洗分類,那是清晨;最後的一個工作是把廚房的上上下下打掃乾淨,那是午夜。雖然過年都不能休息,但她不覺得苦:「總比每天坐在果園裡發呆好。」每頓吃的都是廚房裡的剩菜,她也不覺得苦:「總比媽媽煮的油潤得多了。」

  三年後的一個下午,她獨自在廚房裡預備晚上要用的東西,醉醺醺的老闆進來了,對她毛手毛腳。閃避中,她碰倒了湯鍋,滾水全潑在老闆的腿上,老闆娘聞聲趕到,氣得將她解僱了,還要她賠償醫藥費。

  第二天,她把存摺裡的錢都提出來,先去結清了房租。房東聽她說了遭遇,就說:「等妳找到了新工作再給吧,欠幾個月,沒關係的。」她已經不想再待在台北了,因此婉拒了房東的好意。接著她再去酒家,把剩餘的存款和當月的薪資都給了老闆娘。

  離開酒家,她把金戒指當了,先到火車站買了隔日的南下車票,然後去逛了一直想去、但沒機會去的西門町,吃了一直想吃、但不敢去吃的牛排。最後還剩下一點錢,她買了一瓶酒拎回公寓,身上一毛錢都沒有了。

  她一邊喝著酒,一邊整理行李。還是那一個扣不上的紅色手提箱,還是要用繩子捆著,裡面也還是她的幾件換洗衣服。然後酒也喝完了,她也迷迷糊糊的睡著了,真的很久很久都不曾好好睡過了,真的。依稀彷彿,她好像還記得要把窗子關上。

  一覺醒來,她看到窗子是開著的,手提箱不見了,放在桌子上的火車票也不見了。她當然知道發生了什麼事:天公伯啊,祢還真是愛開玩笑呢!但不管怎麼樣,台北是不想再待了,家是一定要回的,那就走路吧。

  踏上「台一線」公路之前,她最後一次看了台北的天空,然後就悶著頭一直往南走了。路上渴了、就喝水,餓了、還是喝水,不然還能怎麼辦呢?沒錢啊!累了就隨地躺一下,也不用防賊了,沒錢啊!

  終於看到老家的破磚屋了,她也終於哭出來了,再抬眼,看到屋頂的煙囪還冒著炊煙呢,她又笑了,好饞媽媽煮的菜喔……

  她就這樣一邊開車、一邊回想著過去的種種,忽然有同事說:「圓山飯店到嘍!」她也醒過來了,但露出一抹苦笑:「天公伯啊,我發過誓的,再也不要去台北了,現在又來了。」下了高速公路,她把同事們送到公司安排的宿舍,然後丟下一句話:「我另外有地方住。」又開車走了。

  循著中華路,她回到熟悉的後火車站,把車停在昔日的分租公寓前面。房東還記得她,她也說她很想看看她住過的那一個房間。推開了房門,嗯,還是一樣的陰暗、一樣的斑剝,擺設也都沒變,真好。她對房東說:「租給我住吧。」

  房東打量了她的一身裝扮,說:「妳~是在開玩笑吧,以妳現在的身價,還會住這樣的房間嗎?」她回答:「不敢跟您開玩笑,我是說真的,這個房間裡有我很多的回憶,也能提醒我:台北不是我的家。如果您覺得過意不去的話,那就麻煩您幫我在窗子上多加一道鎖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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