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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人誰無過,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」這句話出自《左傳.宣公二年》。我的父母師長親友不只一次跟我說過它了,他們無非是恨鐵不成鋼,我懂的。

  從小到大,每次聽到這一句話,我都只能唯唯諾諾、無言以對;如今即將進入「耳順」之年,不論我做什麼,對世界都不會起作用了,於是我終於可以說說我對這一句話的看法。

  首先必須假設我擁有夠大的權力,我就把世上的人分為七種(我不說「分為七等」,是因為我不願意有高下優劣之別),前提定為「有了過錯之後」:

.第一種人會自我警覺──我封他為楷模典範,供人景仰,端正社會風氣。

.第二種人不能自覺,需要別人使一個眼色──我聘請他當我的得力幫手、左右膀臂,他依我的眼色辦事。

.第三種人只使眼色沒用,必須說──我徵召他出任一方首長,他接納諫言。

.第五種人是誰說都沒用,必須上法庭、由法官說──我安排他擔任立法者或執法者,他尊重法律。

.第六種人連法官說了都沒用,在「合理」、「合情」的界面還有申辯空間──我調他去敵國從事反間、顛覆工作,他機智狡猾,一定逢凶化吉、絕處逢生。

.第七種人即使在情、理、法都站不住腳,仍然抗爭到底──我委託他處理當行卻窒礙難行的計畫,他絕對會貫徹始終。

  我故意跳過了「第四種人」,是因為我最喜歡這一種人,而且我也屬於這一種人。有了過錯之後,對「第四種人」只說沒用,必須指名道姓的說──他反應遲鈍,優點是做事專心、不容易被外在環境干擾,所以我會跟他一起做編輯。

  把世上的人分為七種,其實這只是我一廂情願、想要表達:

  天生我材必有用,只看有沒有適得其所。擺對了位置,人人都是英才俊傑;擺錯了位置,能人巧匠都會變成廢物了。

  恨鐵不成鋼?棒下留人啊!先看看他適合擺在哪裡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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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