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住的那個社區裡有一家餐廳,他退伍之後就到餐廳裡當服務生,餐廳裡的客人幾乎全是社區裡的街坊鄰居,而且其中有很多人都是伴著他、看著他從小長大的,也都知道他的小名叫做「小毛毛」。

  客人剛走到門口,他會迎上去為他們開門;客人的茶杯空了,他會主動把茶杯注滿;看到客人的餐具、紙巾掉在地上,他會另拿乾淨的遞上;只要餐桌上出現了菜渣、湯汁、水漬,他會趕快過去擦掉。客人都很喜歡他。

  不久後,他升為領班了。看到年長者進門,他會主動攙扶怹入座;廚房上菜太慢,客人等得不耐煩時,他會端兩碟小菜去給客人致歉;客人結賬時,他會主動去掉零頭,並且送上折價券。客人還是很喜歡他,儘管他已經很少為客人開門、倒茶、遞餐具、擦桌子了。

  不久後,他升為店長了。他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廚房、辦公室裡,為了提升口味、變化菜色、降低售價、構思促銷專案傷腦筋,把餐廳經營得愈來愈有規模。客人仍然很喜歡他,但是也很不容易見到他了,即使要求他出來見個面,他也只能簡單的客套寒暄幾句就走,感受不到之前的親切熱情了。

  不久後,老闆把餐廳頂讓給他了。他想讓餐廳的名聲走出社區,於是到市區裡開了分店,並藉此多賺一些錢,把社區餐廳的規模再往上提升。於是他整天都待在市區的分店裡,只在晚上打烊之後才會到社區餐廳視察一下。

  街坊鄰居去餐廳老是見不到他,就有怨言了:「事業愈做愈大了,小毛毛也變得愈來愈多了,現在可好,他居然把我們全都給忘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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