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是66日,我在小巨蛋看「民歌40」。我有一些朋友在65日就先看過了:「歌手大都只唱一首或幾首歌,觀眾卻從頭到尾唱了五個小時。」說得真貼切,我就是這樣。

  有幾位民歌手已經不在了(例如黃大城、潘安邦),也有幾位民歌手沒出現(例如施孝榮、鄭怡、蔡琴),他們的代表作由別人代唱,雖然也都表現得可圈可點,但畢竟不是我熟悉的原汁原味,因此感覺美中不足。

  我其實並不怎麼懷念民歌,也不怎麼懷念民歌手,我只是愛聽原唱者唱他自己的歌,因為這能讓我回味當年聽這些歌、唱這些歌的點點滴滴。尤其是當年正值20出頭,說糊塗卻不糊塗,說懂事卻不懂事,所以只會做一些自以為是的傻事,回想起來還真是笑中帶淚。

  「人到了某個年紀,還能品出味道的就只剩下回憶。」我已經可以體會了。

  我曾在國父紀念館看過「民歌20」,在youtube看過「民歌30」,未來的「民歌50」、「民歌60」……,我應該也不願意錯過。但可想而知,我熟悉的原汁原味一定會一次比一次少,我必須做好準備去面對這個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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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徒弟正在廚房裡切蔥花、薑片。每一道菜都會用到蔥花、薑片,用量很大,所以徒弟只要有空就去切,這是師傅交待的例行工作。

徒弟:「師傅啊,這把菜刀可以淘汰了吧?」

師傅:「又怎麼啦?」

徒弟:「這把菜刀實在很難用。」

師傅:「哼!自己切不好,反而怪菜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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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是「六四」,1989年、音樂界的朋友曾邀我一起去錄〈歷史的傷口〉大合唱。於是我上youtube、找出這一首歌的MTV,看著看著,腦海中竟然也浮現出台美斷交、野百合、紅衫軍、太陽花的畫面了。算算時間,這些都是我20歲來台北之後的事,難道這些年是在抗爭中走過來的?還真辛苦。

  20歲之前,我是在南部的眷村裡度過的。那可真是威權至上的年代。父母的話是聖旨,說關電視就必須關電視;長輩的話也是聖旨,說不准在巷子裡玩球就不准在巷子裡玩球;老師的話更是聖旨,他要考試就考試,差一分打一板,絕對沒得商量,敢有異議就從重量刑。

  偏偏我最懷念的就是20歲之前的歲月,功課寫好了、考試過關了就算大功告成,此外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傷腦筋的。據說「魂牽夢繫、但再也回不去的」就叫做鄉愁,20歲之前的歲月是我的鄉愁。

  我知道的確有人不愛傷腦筋,所以天天都穿制服上班,進商店只買當日的促銷商品,去電影院只看同事們近日來都在談的電影,選定一位肯教人、會帶人的主管,就心無旁騖的跟著他,即使別人不堪其憂、也不改其樂。

  這樣的人通常都沒有聲音,而且看似懦弱,要他去當拋頭顱、灑熱血的英雄,那還真是強人所難。然而在一場腥風血雨之後,清理戰場、重建家園的就一定是他,英雄逞一時之快,他則是耗了一世之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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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現在的運動鞋,品牌多、式樣多、顏色多,還有專門適用單一運動用途的運動鞋,真夠讓人眼花撩亂的。

  「運動鞋」不知是從何時開始有的名稱,我們以前都稱之為「球鞋」,本省籍的朋友則稱之為「布鞋」。我在讀小學的時候還沒有球鞋,父親曾經拿回來阿兵哥穿的黑膠鞋,我嫌它醜,寧可赤腳上場都不穿它。

  讀國中時,我有了第一雙球鞋,回力牌的,黑面白邊;上了高中,我的球鞋就變成「中國強」的了,全白。高中畢業之後,開始出現藍色、黃色、紅色的球鞋,那是黑豹牌。

  接下來又有「白馬」、「將門」等等品牌的球鞋,只是我沒有買過。因為那個時候「愛迪達」出現了,那可是最早進口台灣的國外運動品牌,於是我一雙「黑豹」穿到破了底都不肯換,要省下錢來買「愛迪達」,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嘛。

  大二那一年的暑假,我與同學相約去梨山的果園打工,賺了差不多一萬元出頭,下山之後,我立即去買了「愛迪達」球鞋,那種志得意滿的感覺,還真是令我飄飄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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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時有一位同學,曾經與我同班一個學期,平時我們並不會玩在一起,我也已經想不起他的名字了,只記得:

  我和他曾經在同一天擔任值日生,早自習時,我們要抬全班的便當去蒸飯室,再拎兩大壺開水回來。全班的便當有50多個,裝在一個長方形的竹籮筐裡,很重,必須兩個人抬;盛開水的壺也不小,若是一個人拎兩壺,還頗吃力的。這是「每天安排兩位值日生」的原因。

  那一天,我們一人拎一壺開水、剛走出蒸飯室,他說了:「來得時候我計算過,從教室走到蒸飯室大約500步,我建議你先拎兩壺,走250步,然後換我拎兩壺走到教室,這樣會比一人拎一壺走完全程省力。」

  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,依我過去的經驗,用單手拎一壺開水走回教室,中途免不了要換手一至兩次,如果採用他的方法,會有一半的路程空手而行。好建議,我同意了。

  於是我雙手各拎一壺,開始往教室走,他在一旁幫我計算步數,「這人不錯,不會打混佔我便宜。」我開始欣賞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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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讀高中的時候,我與三位同學相約,去看一部剛上映的熱門電影。我們決定玩一把「拱豬」,由最輸的人先去電影院,幫大家排隊買票。

  牌發完了之後,我可開心了,因為AKQJ等大牌幾乎都在我的手上,可以說是穩操勝卷。

  我催促他們趕快出牌,這時有一位同學提議:我們改玩「接龍」好不好?另外兩位同學欣然同意,我就只能少數服從多數了。

  拿著一堆AKQJ玩「接龍」,除了一路挨打之外,還能有什麼好下場?於是我知道,民意永遠是最大的王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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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有兩個小故事,可能有人已經看過了。

第一個故事是:

  下著大雨的晚上,我開著新買的雙人座跑車兜風。經過一個偏僻的公車站時,見到三個人在等車,看樣子是已經等很久了。其中一位是醫生,去年救了我一命,一位是咳得很嚴重的老太太,還有一位是我心儀已久的女同事。

  我開的是雙人座跑車,只能載一位,我該載誰呢?該報救命之恩、該同情弱者、還是該追求我的夢中情人呢?

  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:把車子交給醫生,讓他載老太太去醫院,我留下來陪夢中情人繼續等公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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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父母者多屬樂觀,孩子才能騎木馬,父母便幻想他將來指揮十萬貔貅時之馬上雄姿;孩子才把一曲抗戰小歌哼得上口,父母便幻想著他將來喉聲一囀彩聲雷動時的光景,孩子偶然撥動算盤,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將來或能掌握財政大權,同時兼營投機買賣;……這種樂觀往往形諸言語、成為炫耀,使旁觀者有說不出的感想。──梁實秋《雅舍小品/孩子》

  梁實秋寫「孩子」的時候是抗戰時期,我看《雅舍小品》的時候正在讀國中,相距30年了,仍然有這種樂觀的父母;現在,我國中畢業已經40年了,還是有這種樂觀的父母。

  父母疼愛子女,那是天經地義,現在尤其主張「要讓孩子在鼓勵中長大」,我明白其中的道理,想想這一批國家未來的主人翁,他們的前程似錦、責任重大著呢,剛萌生的苗芽、剛形成的花苞,哪能禁得起摧折?我也有孩子,我知道的。

  回想我自己,小學一年級曾經得過全班第一名,我捧著獎狀回家炫耀,父親的嘴角可能上揚了一下,母親沒說什麼,只是催促我趕緊去洗澡、做功課。當天晚餐,桌上有我愛吃的菜,那個週日,怹們帶我去了「大新百貨公司」的遊樂場。僅此而已,父母的同事、朋友、親戚鄰居無人知道我得了第一名。

  那一張獎狀,父母倒是允許我掛在牆上,但不是在客廳,而是我書桌前的那一面牆,之後只要我的成績掉下來了,父母會叫我到獎狀前面壁思過:「好好看看吧,你不是不行,只是沒用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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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合唱團即將演出了,團長召集幹部們開會:「年度公演是團裡最重要的事,我們一定要全力以赴,把工作做好。」幹部們個個摩拳擦掌、信心滿滿:「團長請放心,我們都已經安排好了,絕對不會讓大家失望的。」

  這些幹部都是各行各業的佼佼者,籌備演唱會完全是他們駕輕就熟的事,於是:

  佈景組在舞台上搭出了農家風光,有山有水有田有屋,還牽來了兩隻牛。

  公關組親自送邀請函給樂界大老、政府官員,市長夫婦也已經答應蒞臨了。

  推廣組寄發消息稿給報社、廣播電台、電視公司,CNNNHK都派轉播車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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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因此絕交了……

 

他:「妳確定要走這條路?」

她:「是啊,這條路不會堵車。」

他:「可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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