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野人獻曝 (5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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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家附近有一個傳統市場,在我家還沒蓋好之前就有了;它旁邊的巷子裡有一間家庭理髮店,30幾年前我剛搬來的時候就來理髮,老闆的兒子「明仔」還在坐學步車。

  去年,我去買菜時看到理髮店的招牌拆了,店裡正在重新裝潢。附近的人說老闆養老去了,明仔要改開咖啡店。

  沒搞錯吧?在菜市場旁邊賣咖啡!賣甘蔗汁還差不多。而且這一帶已經有好幾家咖啡店了,連鎖店、個體戶都有,還有麥當勞、Subway和四家便利超商,根本不愁喝不到咖啡,哪還需要多開一間咖啡店?

  「顯然是沒做過市場調查,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,太衝動了。」我並沒有看不起明仔的意思,但我的確是這麼認為的。

  今天遇到明仔,他邀我去嚐嚐他煮的咖啡。一進店門,我就感到親切,那是「二秦二林」時代的咖啡廳風格。然後他進吧檯拿出虹吸式咖啡壺(就是coffee syphon),問我想喝藍山、爪哇、曼特寧,還是?這可真是對味了!雖然我對於卡布奇諾、拿鐵、美式並不排斥,然而單品咖啡才是我記憶中的咖啡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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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時我還是菜鳥,前輩離職之前跟我說了這個故事──

  他是神射手,臂力過人,用茶杯口粗的老藤做成硬弓,一箭可以貫穿石碑。那一年敵人來犯,他在百步之外箭無虛發,連斃敵將十餘人,保土有功,因此被朝廷封為將軍。

  有人建議,在他的弓上雕刻花紋、鑲嵌寶石,以壯將軍聲威,他同意了;製成之後,他也非常滿意。

  隔年敵人又來犯,他吩咐軍民不必緊張,照常生活,他就握弓搭箭站在城門口,當敵人進入射程時,他穩穩的拽滿了弓,卻聽到「啪」的一聲,弓斷了!

  待他想通、是雕花破壞了弓的結構時,敵人已殺到面前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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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年輕時曾經有兩年多窮困的日子,因為礙於顏面,所以沒跟朋友開過口,也沒向父母伸過手,只知道一昧的強顏歡笑,一個便當分兩頓吃,撐一天算一天。

  那時,他會邀我當陪客去吃吃喝喝,也因為他的部門走了一個人,他又推薦我去上班。有一次他奉命跟大老闆做工作簡報,他也把這個出頭露臉的機會讓給我了,還把資料準備齊全,大老闆就是這樣開始賞識我的。

  他是我的患難之交,也對我有提攜之恩。但在同事和朋友的口中,他卻被說成城府深、野心大、心懷不軌。

  不只一次有人告訴我:他邀我當陪客,是因為他愛慕那位主客、想追她,所以用我作幌子。他介紹我進公司,是因為他之前力單勢孤,想要擴充子弟兵。他讓我去跟大老闆做簡報,是因為他沒有把握,很怕當場出醜,所以才讓我去當擋箭牌。

  我知道他們絕不是造謠,因為我從我們還是同學的時候已經認識他了,那時他就花心、就愛掌權、就是偽好人、就會踩著人往上爬,我都知道。但我有那麼多品學兼優的朋友,只有他在我窮困時伸出援手,他別有所圖也罷,畢竟我是因為有他才跨出來的。因此他們沒有動搖我,我也樂意助他一臂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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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學弟約我喝咖啡敘舊,我們選了靠落地窗的座位,窗外有一位婦人經過時看見我,就推門進來了。

她:真巧欸,竟然會遇到你。

我:是啊,真是巧。

她:你今天出門怎麼沒帶Didi

我:因為不知道狗能不能進咖啡店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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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電視裡的「馬蓋先」是狀況處理專家。我見過一位「馬蓋先」,他也姓馬,我和他很熟。我認識馬哥的時候,他在陸戰隊當教育班長,士兵都服他,因為他只帶一把刺刀,就可以在野外生活好幾天了,而且吃的是熟食、睡的是暖窩;我也好愛聽他說他的野外求生經驗。

  馬哥的父親賣燒餅,烤燒餅的爐子是汽油桶糊水泥做的,也是他們父子倆聯手完成的。當時馬哥還在讀小學,等到父親年老力衰、收了燒餅攤時,那個爐子依然堪用,馬哥也常用它烤雞烤魚烤餅乾給兒子吃。

  我還看過馬哥的四聲道音響,那是他自己找零件回來組裝的。也曾經伙房裡加菜,做了一大盆什錦乾拌麵,弟兄們用筷子挾、用勺子撈,都滑溜溜的使不上力。於是有人提起:「西餐廳賣通心粉有專門的大夾子,一邊是叉、一邊是匙,現在有它就好了。」馬哥思索了一下,就用橡皮筋把叉子、湯匙捆在曬衣夾上,問題立刻迎刃而解,當場也無人不誇馬哥真是厲害。

  部隊裡的車子若出了狀況,長官通常都會叫馬哥去看看,也通常都修好了;部隊裡的電器用品和廚房鍋爐,通常也都是如此這般處理就行了。因此,雖然沒聽說過馬哥會造汽車,可是也有人說:「把他送到庫房裡住個把月,未必造不出來喔?」

  嫌惡馬哥的人,我只知道一個,就是他太太。只要有人當著她的面誇馬哥,她的火氣就上來了:「要不要來我家裡看看,什麼都是土法煉鋼的、克難的,把家裡搞得像叫化子窩一樣……還有,當年第一次約我就騎了一輛沒牌照的拼裝車來,還洋洋得意,果然被警察攔下來啦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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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一道菜叫做「山高水長」,陸奶奶說是陸爺爺的家鄉菜,陸爺爺想家的時候,陸奶奶會做這一道菜為怹解鄉愁。陸伯伯也是從小吃這一道菜長大的,但因為他曾被魚刺卡喉嚨,所以這一道菜裡就不放魚了。

  陸媽媽嫁進門以後,因為她不吃羊肉,所以這一道菜就用豬肉替代了羊肉;陸媽媽的兒子怕辣,所以這一道菜就去掉了辣味;她的女兒嫌黃豆有怪味,所以這一道菜就用豆腐替代了黃豆;陸爺爺也老了,所以這一道菜的肉塊又改成了肉絲,以免陸爺爺咬不動,還多加了醋,醋對老年人的筋骨好。

  陸爺爺去世的時候,怹在大陸老家的弟弟帶著家人來奔喪,陸媽媽也在靈堂供奉了這一道菜。老家來的年輕人都笑了:「這哪是山高水長呀?四不像嘛,跟咱們家吃的根本是兩碼事兒。」

  「山高水長」的演變史,陸爺爺的弟弟聽陸媽媽說過,於是怹也笑了:「這當然是山高水長呀!只不過你們在意的是菜式,我看重的卻是骨肉親情一脈傳承呢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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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小時候曾經天真的以為,偷了家裡的錢,只要趕快買零食吃掉,爸媽在我身上搜不到錢,就不會打我了。

  我沒料到的是,市場裡的商家認識我,也認識我爸媽,他們會跟我爸媽說:「你們是不是太寵孩子了?怎麼給他那麼多零用錢。」

  於是我一直記得那一頓狠打,連鄰居長輩都不來勸了。

  我更沒料到的是,現在竟然有已經成年的人仍然那麼天真,還不知道天理昭彰、報應不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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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天到了就要去聽祂說

你是我拉拔大的

當然一定能夠達成任務

否則我何必派你去

我獎賞你或是處罰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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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聽到──

  以前,婦女也要長年受日曬風吹、操勞工作的,只有豪門女眷養尊處優,長得白泡泡、幼咪咪;物以稀為貴,所以就有了「一白遮九醜」這句話。

  現在不同了,眷養尊處的很多,長年受日曬風吹的很少,花點兒錢把自己漂白的更是大有人在;物以稀為貴,所以「一白遮九醜」想必就要改成「一黑遮九醜」了。

  向來,我看時下流行的美感很不順眼,總覺得幾近離經叛道、顛覆正統,如今可以釋懷了。我終於能放下心結去欣賞新潮;至於我能不能見賢思齊?那要等到我又聽到了什麼之後再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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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的父親是軍人,她出生的那一天,父親隨部隊移防金門,沒在醫院陪母親。母親生下她之後,因為血崩又被病菌感染,只撐了三天就走了;父親等到部隊都安頓好了才趕回來,母親已經過世一個星期了。

  因為父親長年不在家,於是她從小就被寄養在鄰居的家裡。父親每次回來都會關心她的功課,可惜她的成績永遠吊車尾,卻只對唱歌跳舞感興趣,辜負了父親的期望,父親總是對她說:「抱錯了,妳一定不是我的女兒!」

  長大後,她瞞著父親進入演藝界,也闖出了一點兒名氣。父親曾經有好幾年都不願意正眼看她,認為她拋頭露面敗壞了門風:「抱錯了,妳一定不是我的女兒!」

  在歌廳秀正當紅的時候,有一天晚上登台之前,她的助理說:「妳家裡打電話來,妳爸爸進醫院了!」她還是照樣上台載歌載舞、搞笑耍寶、打情罵俏。節目一完,她匆匆忙忙脫下禮服,連妝都沒卸就飛車奔去醫院。

  一夜沒睡,清晨、天還矇矇亮,父親就撒手人寰了,她也開始辦理後事。傍晚她又回到歌廳,載歌載舞、搞笑耍寶、打情罵俏。節目一結束,她又匆匆忙忙脫下禮服,連妝都沒卸就飛車奔回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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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在故宮博物院遇見一群遊客,他們走到肉形石的前面就停下來了──

有人說:多美的五花肉啊!切塊加蘿蔔紅燒,好吃得很哪!

有人說:外行!蘿蔔哪比得上栗子?

有人說:更外行了,鹹魚燉肉才夠味。

有人說:真是胡說八道,一定沒吃過東坡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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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服役的時候,羅哥是伙房採買,因為常去市場,就認識了菜販的女兒,也對這位女漢子一見傾心,於是女漢子變成了羅嫂;這個發展一點都不意外,羅哥向來對肩不能挑、手不能提的嬌滴滴小娘兒們不來電,大家都知道的。

  說羅嫂是女漢子,並非她沒有女人味兒,她是能力、魄力絲毫不讓鬚眉,而且什麼都能擋、什麼都能扛。羅哥的媽媽只對媳婦有一點不滿意,就是她坐下來就翹腿,而且還抖腳。羅嫂也知道婆婆嫌惡這個,所以總是刻意自制,只是稍一不留神就會忘記了。

  那一年除夕,羅嫂忙了一天才把年夜飯準備好,她就趁著空檔歇一歇,果然又翹起腿來抖上了。不巧被婆婆看到,那一天怹是特別無法容忍:「又抖!又抖!大過年的觸霉頭。男抖窮、女抖賤,妳爸媽沒教過妳嗎?」

  羅嫂說她爸媽真沒教過她這個,而且怹們兩老平常也是這樣的。婆婆又說:「妳爸媽怎麼樣,我管不著,但妳嫁過來就是我家的人了,我不准妳這麼沒家教!」

  那一頓年夜飯,婆媳倆都是嘔著氣吃的。羅哥當然知道其中原委,可是他又能說什麼呢?羅嫂坐下來會翹腿還抖腳,他剛認識她的時候就知道了,他從來都沒有嫌惡過她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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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0歲的那一年,莊董事長決定退休了,把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交給兒子全權打理,自己就回鄉下老家種花蒔草、釣魚泡茶去了。

  莊董事長只是私立高中畢業而已,兒子則有企管博士的學位,曾在商場上歷練過,因此他信心滿滿的接下了父親的託付,也立志將公司的規模更上層樓、業績再翻幾倍。

  兒子接任董事長之後,不到三年,就把原本有聲有色的公司搞得千瘡百孔、烏煙瘴氣。他實在是沒有對策,想不出辦法了,只好低聲下氣的回去請教父親。

父親:我聽說他們都稱呼你莊董,對吧?

兒子:對啊,我是董事長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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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和她從小就是鄰居,後來又一起來台北讀大學。大學畢業後,他去服兵役,她留在台北並找到了工作,等到他退伍時,她就把他介紹到自己服務的公司上班。

  他們倆雖不是男女朋友,但都熟悉彼此的好惡,生活上的習慣也幾乎沒有牴觸。台北居、大不易,為了節省花費,所以他們合租了一間兩房一廳的公寓,成為室友了。

  起初,他們是把日常開支的帳目分得一清二楚。漸漸的,就變成了各出一半;再漸漸的,又變成了誰剛好有錢、誰就先把賬單付掉。兩人都無異議。

  公寓的附近有一家麵包店,打烊前,老闆會把沒賣完的麵包裝袋低價出售。通常都是一袋四個,克林姆、紅豆、菠蘿、蔥花各一,每袋只賣50元。他們會去買回來當作隔天的早餐,一人吃兩個,正好。

  這四個麵包,他們倆都愛吃克林姆、紅豆,都不愛菠蘿、蔥花。起初,不論是他還是她先吃,總是把自己愛吃的吃掉,把不愛吃的留給對方,兩人都無異議;漸漸的,就變成了把不愛吃的吃掉,把愛吃的留給對方,兩人也都無異議。再漸漸的,竟變成了把愛吃、不愛吃的各吃一個,剩下的兩個留給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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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一家店,店的招牌是「牛肉麵」,人氣最旺的也是牛肉麵,曾經在牛肉麵比賽中得過獎的,每天賣出百八十碗絕不是問題。

  店裡也賣餃子,我很愛吃,不僅個頭大,還有媽媽的味道。但我很少看到別的客人點餃子,因為他們總是被老闆的一句話就打消念頭了:「餃子每一份10個,不足10個不賣,而且至少要等20分鐘。」

  若是遇到一桌人全都要吃餃子,老闆還會直接回絕:「對不起,餃子賣完了,吃別的吧。」

  我對餃子的胃口好,再大個兒的餃子都可以吃得下10個,「要等20分鐘」也從來都沒有讓我改變過主意,因為我知道店裡的餃子是現擀現包現煮的,所以才會有媽媽的味道。

  因為每次去都點餃子,所以我跟老闆也混熟了。他跟我說過,他最得意的其實就是餃子,餃子是他家傳的,牛肉麵只能算是半路出家,他也從來不吃別家賣的餃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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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一年他還沒上幼稚園,超愛逛夜市逛菜市,看到彈珠台就一定要玩,而且一定要玩三次。攤主總共給了他三顆糖,他會含著一顆、雙手各握住一顆,這才肯離開。

  花30元就讓他又能玩、又能吃、又能拿,開心滿意,我也樂得花點小錢。哄小孩子有時就是得這樣。

  有一回可不是這樣了,他玩完第一次,攤主給了他一包菸,他的嘴就癟了,眼眶也泛淚了。玩完第二次,攤主給了他一顆糖,他總算露出一點兒笑意了。玩完第三次,攤主又給了他一包菸,他哭得全菜市都聽到了,他們或許以為我是拐小孩的。

  攤主是聰明人,立刻收回那兩包菸,抓了一大把糖給他。於是果然奏效,雨過天晴、撥雲見日,他又開心滿意的離開了……

  今年他40歲了,完全不記得曾經有過這檔子事,還說我又在編笑話尋他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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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和我同一個眷村,他的父母、我都認識,他有一個姊姊、一個弟弟,我也都很熟。我常常在過除夕時想到他。

  他家的年夜飯,雖然大菜好料都要上桌,但也一定會有一鍋像羹像粥像菜滷像泡饃的東西。那一鍋的內容並非一成不變,味道卻始終都一樣,儘管全家沒有一個人愛吃,可是他的父親硬性規定每人都必須吃一碗。

  我好幾次吃過年夜飯去找他玩,他都還沒有吃完那一碗。他的父親跟我說,童年時在老家度荒年、躲戰亂時,常吃這個;剛到台灣時,身上沒錢、軍中配給接應不上的日子也要吃這個。等到生活總算穩定下來了以後,才結了婚、有了這三個子女。不過他的父親從來都沒有盛一碗給我。

  他大學畢業時,父親過世了,姊弟三人都跟母親商量,年夜飯時就免了那一鍋吧。母親不肯,因為除夕要祭祖,那一鍋能讓怹懷念老伴;但同意他們日後各自有了小家庭時,就可以免了那一鍋。

  50歲那年,我又和他聯絡上了。我問他是否記得當年的那一鍋,他說不用記得,因為他家每年的年夜飯都要吃的。不過他也同意兒女日後各自有了小家庭時,就可以免了那一鍋……。我猜,那一鍋會一直傳下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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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怕做不到,怕做不到位

不怕菜不好,怕菜不好吃

不怕賺得難,怕賺得難看

不怕規矩多,怕規矩多變

不怕他不管,怕他不管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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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Feb 22 Thu 2018 03:38
  • 傻砲

  聊天時提到竹筒水槍,他也說了一個關於竹筒水槍的親身經歷,那是他小學三年級的事了。我就把他說的整理了一下,文中的「我」就是「他」──

  那一天中午,小虎哥帶著他的嘍囉們玩球,卻把球扔進我家院子裡了。小虎哥竟然敢爬牆進來撿球,被我爸撞見,就打了他一頓,還把球沒收了。

  隔天我看到小虎哥帶著嘍囉們玩竹筒水槍,我也趕緊找出我的竹筒水槍,想加入他們。小虎哥還懷恨在心呢,就把氣出在我身上了,不讓我加入。他也說,要玩?除非我的水槍能夠射得比他的遠。

  他的水槍是用撲滿的竹筒做的,比我的粗一倍、也長一倍,我怎麼可能贏得過他呢?只好眼巴巴的看著他們開心的玩。毛弟看不下去,認為小虎哥實在是欺負人,就來幫我出主意了。

  於是我們去找了一根碗口粗的竹子,劈開,先把竹節的橫瓣全都除掉,再拼起來綁緊,做成了一支跟我一樣高的水槍。裝滿水之後,我根本舉不起來,就跟毛弟一起扛著,去找小虎哥報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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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周伯伯昔日在我們的眷村裡經營理髮店,我從幼稚園到高中,歷經了光頭、三分頭、小平頭、大平頭,平均每兩週就要理一次髮,共計300多次吧,其中至少有200次都是周伯伯理的。

  昨晚,周伯伯在夢中走了。

  周伯伯好走,沒忘記帶著您的手推剪吧?我沒見過有誰像您那樣獨鍾手推剪的,您就帶著它一起作伴吧。

  您到了那邊,或許還用得上手推剪;我也總有一天要去那邊,一定會再去請您幫我理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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