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小學的時候,我就常聽老師說:很多偉人都有寫日記的習慣,數十年如一日,從不間斷。老師也鼓勵我們寫日記。

  於是我照著做了,起初是日記,漸漸就變成了雙日記、三日記,然後變成了週記、旬記、月記、季記,在它還沒有變成年記之前,我已經不記了。

  上國中之後,又有老師鼓勵我們寫日記,於是我也照著做了。起初是長篇,漸漸就變成了短篇、條列式、單一句型,然後變成了如前、同上。在它變成空白的同時,我開始不記了,日記本也不知被我丟到哪裡去了。

  高中的時候,我覺得之前的半途而廢太不像話,於是不惜重金,買了一本皮面精裝燙金還帶鎖的日記簿,下決心貫徹寫日記的習慣。當時也年輕氣盛,看誰都有意見,看什麼都有話說,不愁寫日記沒有材料,也不會開天窗。

  後來是因為老師勸我別議論人家的閒事,要把心思都放在課業上,頓時讓我不知道要寫什麼了,這才停筆不寫日記的。「寫日記」於是與我漸行漸遠,終至形同陌路、不相往來了。然而,不惜重金買的、皮面精裝燙金還帶鎖的日記簿,我捨不得丟,一直都妥善保存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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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受洗至今已經六年了,很想寫一寫這一段時間的心路歷程,但我到現在都還沒把整本聖經讀完,所以不論我怎麼構思、都寫不出來。

  依稀彷彿,有聲音對我說:你就只管寫你會寫的,合不合聖經?那是我的事。

  我想也是,聖經裡有四大福音,但實際上卻有五本:馬太的、馬可的、路加的、約翰的,以及我自己的。

【後記】

  昨天po的文,竟然得到了十幾位朋友分享,著實讓我有些飄飄然,彷彿一覺醒來就變得很有學問了似的。盥洗時對著鏡子反覆端詳了許久,確定「今天的我」與「昨天的我」仍然是同一個人,這才放下心。
  今天經過一番仔細思索,理出一個結論:
  可能,我是一個開公車的,誰要上車,我都可以載。他到了站之後的前程似錦,我不能把人家耽誤了。
  可能,我是一個宅配送貨的,把東西交到收件人的手上,是我該做的事,他正等著用呢,我不能令人家的期待落空了。
  可能,我是一個門口接待的,有人不知道典禮的會場在哪裡,就需要我指引方向,我不能讓人家摸不著門。
  我看過的書很雜,記性也不錯,所以總算還知道一些事。這些事,我並不準備自己獨攬,所以有機會就分享出去,「一粒種子,總要播出去,才能結出更多的種子」,這是我在聖經裡學來的。
  平日,我接受了公車司機、送貨員、接待員的服務,會向他們說一聲「謝謝」,但事後就不需要再記得他們做過什麼了。你們若是覺得我寫的東西還受用,不妨對我也比照辦理吧。
  若有人想知道哪一棵樹是梧桐,我願意帶他去樹林、指給他看,接下來、他就好好欣賞梧桐樹吧,不必盯著我的手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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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求學的時候,有這樣一位同學,夠聰明、夠機靈,雖然在優等生裡面掛車尾,但如果老師說考100分有獎品,他就一定能考100分。訓導處對他很頭痛,儘管明明知道一定就是他闖的禍,卻也找不出證據,拿他沒輒。

  記得有一天放學後,他說有兩張招待券,要邀我去看電影。

我:不要吧,英文老師明天要抽背課文,我還不會背呢。

他:我也不會背啊,而且背不出來又不會怎麼樣,頂多罰站。

我:我就是不想罰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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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朋友說了一個大陸見聞──

  客人在糖果店買了兩斤芝麻糖,老闆秤了兩斤,裝進塑膠袋裡,袋口隨意打了一個結,就交給客人。客人不高興了。

客人:你故意的是吧!我買糖是要拿去送禮的,你用塑膠袋裝,我送得出手嗎?

老闆:要送禮的,那你得先講,這也犯不著發火吧。

客人:有你這樣做生意的嗎?連這點道理都不懂,老不死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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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記得有一齣電視單元劇,葛香亭、曹健主演的,內容是退休老人的生活。前些天看過「高年級實習生」之後,就又想起這一齣單元劇了。

  劇中的葛香亭有兒有孫,老伴先走了,剛剛退休的時候,倒是過了好幾年含飴弄孫、令人稱羨的日子,等到孫子上學之後,他就覺得每一天都好長。吃過早飯就送兒子、兒媳、孫子出門,然後等傭人去買菜回來做午飯,吃過午飯又等兒子、兒媳、孫子回家,然後再等晚飯、等睡覺,簡直乏味透了。

  葛香亭的視力差了,看書、寫字都有些吃力;腿有舊傷,想出去散散步也走不了多遠;傭人怕他萬一有個閃失可擔當不起,所以什麼家事都不讓他碰;他唯一的娛樂就是與老友曹健下棋、聊天,可惜他們兩家相隔好幾條馬路,不能天天見面,這日子還真難打發。

  那一天,兩老下棋時都感慨過得太閑散了,再不找點事兒做做,只怕身子骨會散了架子,於是突發奇想:咱們去擺個愛國獎券攤子吧,公園旁邊的樹蔭下挺合適的,有生意就做,沒生意就下棋。

  當天吃晚飯的時候,葛香亭跟兒子說了,兒子馬上反對:「這怎麼行!不知道的人會以為我不養您了呢!」兒媳也說:「把您一整天擺在外面,我們也不放心啊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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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6 Sat 2016 03:31
  • 潔癖

  好像是梁實秋說的:蒼蠅落在菜餚上,用酒精擦筷子的人一定堅決不吃,用沸水燙筷子的人會要求把菜餚再回鍋煮一次才吃,但也有人不以為意,別說蒼蠅落在菜餚上,就算是拌在菜餚裡,只需把牠挑出去就可以了,不必大驚小怪。

  關於飲食衛生,我也會把持一定的原則,只是還不到潔癖的程度;我的朋友中不乏主張「不乾不淨,吃了沒病」的人,我也見怪不怪。但前些天在外吃飯時,看到鄰桌客人的行為,著實令我大開眼界,我真慶幸我不認識他,也應該不太可能與他同桌共食。

  酒足飯飽之後,把沒吃完、沒喝完的全部打包帶走,這是美德,值得讚賞,但他把同桌其他人剩在碟子裡的、飯碗和湯碗裡的也都一起打包了,杯子裡的酒倒回酒瓶、可樂倒回可樂瓶、果汁倒回果汁盒,全部帶走。服務生大概會很感激他收拾得真徹底,但當下卻讓我全無食慾,還一直反胃到夜裡。

  我記得他的長相,下回在外吃飯時,我會先在門口看看他是不是也在裡面用餐。若是有,我就到別家館子去吃,或者先去別處晃晃再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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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一段對話,出自於《西遊記》——

如來佛:「今聞你屢反天宮,不知為何這等暴橫?」

孫悟空:「靈霄寶殿非他久,歷代人王有分傳。強者為尊該讓我,英雄只此敢爭先。」

如來佛:「你要奪玉皇上帝尊位?他自幼修持,經歷1750劫。每劫129600年,方能享受此無極大道。」

孫悟空:「他雖年久修長,也不應久占在此。皇帝輪流做,明年到我家。他將天宮讓與我,便罷了。若不讓,定要攪亂,永不清平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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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鼓、銅鈸,在交響樂團裡算是陪襯的樂器,它們的位置都在最後一排的角落;我也沒聽說過誰是主修大鼓、銅鈸的,更不知道誰是演奏大鼓、銅鈸的大師。

  在「雷鳴與閃電」中,大鼓、銅鈸挑大樑了,大鼓扮演雷鳴、銅鈸扮演閃電,少了它們,這一首曲子就沒焦點了,曲名也不成立了,可是它們的位置仍然在最後一排的角落。

  職場裡、生活中,我欣賞像大鼓、銅鈸那樣韜光隱晦的人,我也希望我可以像大鼓、銅鈸那樣無恃無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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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:請問,真、善、美是什麼?

第一個人:我說不出來,但,如果我看到了,我一定認得。

他:喔,好,謝謝,我再去請教別人。

第二個人:你喔,放著風和日麗、鳥語花香的好時光不去享受,問這個做什麼?

他:喔,好,謝謝,我再去請教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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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住的那一棟大樓最近常鬧小偷,聽說縣政府鼓勵領養流浪狗,他也去領養了。

  收容中心的人問他喜歡什麼樣的狗,他把最近常鬧小偷的事說了,最後補上一句:「什麼狗都行,夠兇悍、能防賊就好。」於是他領養了一隻哈士奇,收容中心的人也說:「這一隻比較合適,牠的戰績可輝煌了,我們這裡被牠咬過的人共有六個。」

  接下來的日子裡,郵差來了,牠咬了郵差,他就打狗;快遞來了,牠咬了快遞,他也打狗;外賣來了,牠咬了外賣,他又打狗;水電工人來修水龍頭,牠咬了水電工人,他再打狗;樓下大嬸來串門,牠咬了大嬸,他還是打狗;……

  昨晚,他去聽音樂會,小偷來了,狗靜靜的躲在牆角,看著小偷一趟又一趟的往外搬。他回到家見到家徒四壁,氣得一整夜都沒法睡覺。

  今早,他把狗載到五指山,丟了牠。之後逢人就罵收容中心的人胡說八道,絕對不能信,收容中心的狗也好歹不分,絕對不能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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