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野人獻曝 (5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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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po文:中和、永和永遠讓我迷路的鬼打牆地區!

看了著實心有戚戚焉

我在《大地地理雜誌》工作時學到

老社區是先有房子、後有道路

所以路往往都不會是直行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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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麵店的牆壁上貼著價目表,其中有幾行是:

青菜豆腐湯 20

蛋花湯   20

貢丸湯   25

餛飩湯   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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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:媽~,妳把眼藥水放在哪裡了?

媽:在冰箱,妳的眼睛不舒服嗎?

女:我要幫Coco點,牠的眼球上有灰斑。

媽:眼藥水沒用的啦,Coco的眼睛已經老化了。

女:Coco老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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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80年代曾聽大陸的朋友說:「一米八的大塊頭,鬍渣永遠刮不乾淨,粗枝大葉但有情有義、掏心掏肺。我們這兒的女人最欣賞這樣的男人。」我知道,她心裡想的是姜文那樣的男人。

  1990年代又聽大陸的朋友說:「中等個子,儀容整齊乾淨,能猜中別人的心思,誰都唬不了他,他待人卻忠厚有禮貌。我們這兒的女人最欣賞這樣的男人。」我知道,她心裡想的是陳道明那樣的男人。

  2000年代也聽大陸的朋友說:「瘦一點、矮一點都無妨,臉蛋不怎麼俊、衣著不怎麼體面也可以,但是很討喜、很幽默,很會逗人開心,也很鬼靈精。我們這兒的女人最欣賞這樣的男人。」我知道,她心裡想的是葛優那樣的男人。

  2010年代,我與那一位朋友失聯了,然後我看到正當紅的男明星要有脂粉味、有傻氣,愛耍性子,而且一耍起性子就像是蠻不講理的小孩子。我就不知道,現在她心裡想的是不是那樣的男人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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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晚,他的女兒出門與同學聚餐,一回到家就喊著:「實在是極品啊!太好吃了!」接著又說:「我真是不枉此生嘍!」

妻:是哪一家餐廳啊?我跟妳爸也找時間去吃吃看。

他:女大十八變。她的話,妳不用當真,等到明天再看看吧。

  今晚,女兒一回到家又喊著:「實在是太好吃了!我以前怎麼都沒發現呢?我真是白活了。」

妻:妳又去昨天的那一家餐廳了,對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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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搞清楚之前,最好閉上嘴巴。

公車靠站,上來一位大腹便便的孕婦。

司機立即廣播:「請乘客發揮愛心,禮讓座位給孕婦。」

沒人理會。

孕婦找不到座位,就在一位年輕女人的座位旁邊站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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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一位原住民朋友說,童年還不夠資格擔當家務的時候,母親常派他去玉米田、果園趕猴子。不是不願意讓猴子分享,而是因為猴子很會糟蹋東西,母親看到了就心疼。

  猴子來了,一定是漫無章法的東啃一個、西啃一個。或許是沒成熟的不好吃吧,所以不等啃完就丟,然後又去啃別的。猴子離開的時候,總不忘再帶走幾個;左手摘的就塞到右胳臂的腋下,右手摘的就塞到左胳臂的腋下。每次一抬胳臂,之前塞的就掉了,牠也不會發現。

  僥倖有一兩個沒有掉的,等到牠爬上樹回去時,也全都掉光了,牠仍然不會發現,還走得非常開心。這些夭折的果實只能撿回家餵雞餵鴨餵豬了,雖然沒浪費,母親還是覺得非常可惜。

  入學以後,朋友對才藝很感興趣,卻沒定性,因此彈了一陣子吉他又去打棒球,沒過多久又練鐵人三項、搞啦啦隊大會操去了。等到他來到台北就業,興趣又變了,開始玩魔術、學調酒、沖咖啡、煎牛排……

  所以上一次豐年祭回家時,母親說悔不當初派他去趕猴子,因為他現在已經跟那些猴子一樣了──糟蹋光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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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香燒完了,留下一截大約10公分的尾巴,有人說它叫「香腳」。香腳沒有什麼用處,多半都是丟進垃圾桶;然而在我的童年生活裡,香腳曾經很重要──我著迷過一個要用香腳來玩的遊戲:

  將一把香腳撒在桌面或地面,任其橫七豎八的胡亂堆疊,然後再你一支、我一支的撿起來;撿的時候,要從最上層、不被壓住的開始撿,挑動到其他的香腳就犯規、不算得分,最後來比誰撿得多。

  這遊戲在考驗眼力,是一位玩伴教我的。他有100支香腳,因為他在家練習過,所以我每一次都輸給他。輸、並不丟臉,但這小子竟然不留口德,贏了還要虧我,以至於遊戲的原名是「撿香腳」,被他說成:「要不要來撿臭腳?」不久之後又變成:「要不要來舔臭腳?」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有此嗜好呢,真丟臉。

  我決心勤加練習一雪前恥,但他不肯把香腳借我帶回家。我要去哪裡收集100支香腳呢?眷村人家祭祖時才會燒香的,而且也往往三炷而已。後來想到我們左營的「鳳邑舊城城隍廟」了,那是台灣歷史第二悠久的「官封」城隍信仰,香火鼎盛,絕對找得到100支香腳。

  大殿裡人來人往、川流不息,我看了就心虛了,不敢走近金爐拿香腳。廟祝見我鬼鬼祟祟、徘徊不去,把我揪到一旁詢問;我如實已告,他也樂了,很大方的數了100支香腳送給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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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的成功五部曲】

一)窺知可能接到恐怖任務,立刻裝病示弱,唯恐閃躲不及。

二)果然接到了恐怖任務,就哀嚎造化弄人、天道不公。

三)執行恐怖任務期間魂不附體,簡直度日如年。

四)完成恐怖任務的當下恍如隔世,只想閉門臥床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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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到愚人節。1988年的今天,是《大地地理雜誌》的創刊日,我們從1986年開始籌備,總算看到《大地》破繭而出。當時有一位報導領域的前輩轉述了一件事,說的是《國家地理》在京都的採訪花絮。

  辦雜誌是不歸路,是沒完沒了的差事;前輩的用意,只在提醒我們以後不要因陋就簡、敷衍了事,辜負了業界對《大地》的讚譽。

  至於那一個採訪的花絮,前輩也是聽別人轉述的,所以難免丟三落四,好在勉強還算瑕不掩瑜就是了──

  結束了在京都的最後一個採訪行程,他們去吃午餐;回華盛頓的飛機是今晚起飛,所以他們也順便聊聊今天下午還可以去哪裡拍照。飯店的經理是好心人,推薦去鄰近的一座寺院,庭園景觀極美,經理說這裡只有在地人才知道。

  到了寺院、遞上了名片,住持竟婉拒他們拍照:「今天的天候不合適,或許明天就可以了。」陽光燦爛,怎會不合適?而且今天晚上就要離開了,哪能等到明天?住持勸阻不了,只好改口:「那就請你們兩個鐘頭之後再過來拍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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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搭15號公車去捷運古亭站,抵達時,因為超過半數的乘客都要在這一站下車,所以悠遊卡的感應器「嗶」個不停。

  輪到排在我前面的那一位下車時,感應器卻不「嗶」了;駕駛認定是儲值不足,他不信,一試再試,依然不見回應,於是他敲了感應器一拳。駕駛大驚失色,趕緊制止他再敲第二拳,但也怎樣都無法讓感應器恢復運作,看來它是真的罷工了、不伺候了。

  我前面的那一位乘客改用投幣下車,我身上剛好沒有帶零錢,駕駛無奈,勉為其難讓我下車了。然後,排在我後面的乘客有零錢就投幣,沒有帶的也都跟著陸續下車。駕駛的臉色很不好看,可是也孤臣無力可回天了。

  運轉時若發生障礙,就敲它一下,這是「機械時代」慣用的解決方法;悠遊卡的感應器是「電子時代」的產物,敲它一下或許適得其反。我就是從「機械時代」過渡到「電子時代」的,這道理、我明白,這情況、我也遇過。

  那是1991年,我第一次買了筆記型電腦,曾遇到它開機時斷斷續續發出雜音的情況,我準備抱去公司的電腦室請教專家,就有一位同事說我捨近求遠,他能幫我修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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號稱北台灣最大的寵物用品店開張營業了──

客人:奇怪,怎麼沒有呢?((((老闆~老闆~~))))

老闆:我是老闆,請問有什麼事嗎?

客人:不是說貓砂買一送一嗎?

老闆:是買一送一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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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「永和豆漿」聽到的──

「那個那個!燒餅、油條是不是剛出爐的?……你說什麼?是剛出爐的嗎?拿來給我看看!嗯,好像還可以,好!我要一套……我還要一碗甜豆漿,砂糖不要放太多,再打個蛋,蛋要挑大顆的啊……喂喂!這樣不行,先把豆漿表面的那一層膜撥開了再撈,對對對,就是這樣……然後嘛,嗯,再來一個甜飯糰好了,裡面不准放花生粉喔,我從來不在外面吃花生粉的,誰知道擺了多久……好了,就這樣,我先回位子上,你做好了就一起端過來……什麼?85塊?你急什麼啊!等我吃完了再給你不行嗎?怕我跑啦?真是的!」

我不認識他,但我知道他的職位肯定不低,我惹不起這種大人物,所以決定坐得離他遠一點,免得冒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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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才po巫漪麗老師88歲演奏「梁祝」完全不需要看譜,記憶力實在沒話說;今天我又想起陶大偉和孫越了。

  陶大偉在1980年填詞譜曲、創作了「朋友歌」,並且與孫越一起合唱、錄製成唱片,傳唱一時。2009年,當時陶大偉67歲,孫越79歲,他們倆上張小燕的「百萬小學堂」節目,第一關就被問到:「朋友歌」的歌詞裡面,是先拍手、還是先甩頭?

  我原以為這是製作單位給的「送分題」,答案是什麼?他們倆一定不假思索就說得出來。但他們倆卻是你看我、我看你,都說不出答案。我也原以為這是製作單位故意設計的「笑」果,但自己回神一想,也一樣不確定究竟是先拍手、還是先甩頭?

  好在我對「朋友歌」也很熟,索性邊唱邊想。無獨有偶,他們倆也不約而同的唱起來了,唱到「唱唱你的歌來、拍拍你的手,眨眨你的眼來、甩甩你的頭」的時候,他們倆終於知道答案了,我也知道了。

  想不起來究竟是先拍手、還是先甩頭?這代表我們的記憶力差嗎?可是我們都還會唱這一首1980年的歌,這又該怎麼說呢?這是不是也像英文的26個字母呢?我不用5秒鐘就能背完,可是如果要我倒著背,我大概必須順著複習20幾次,才能整理出它們倒過來的排列順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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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父親在世時很有口福,常有應酬,若是說怹吃遍了北、高兩地有名的館子,我是絕對不會臉紅心虛的。從父親的口中,我也常聽到「致美齋」、「厚德福」、「新陶芳」、「真北平」、「小魏川菜」等老字號餐館的名字,如今有的仍在營業,算起來應該都有50年的歷史了。

  上個月,我開車送一位年輕朋友去火車站,經過公園路時,我告訴他附近有一家「小魏川菜」,店齡差不多跟我一樣老。老招牌勾起了他的興趣,後來真的約了朋友去「小魏川菜」吃飯。

  吃完之後,他打電話跟我說「沒什麼特別的,不過如此」。我有好多年沒去「小魏川菜」了,乍聽之下還以為可能是大廚換了人,但也覺得年輕人不見得真懂得吃,於是問他點了哪些菜。

  他說:「我們點了客家小炒、三杯雞、清蒸鱸魚、鐵板牛柳,還有燙青菜,都是難度不高、很普通很常見的菜,結果口味卻普普,我蠻失望的。」

  我明白了,於是跟他說,台北市文化局曾經請Domingo來表演,跟江蕙合唱了「雨夜花」。我有一位同事特別帶阿嬤去聆賞,聽完「雨夜花」之後,阿嬤就嗤之以鼻:「我還以為世界三大男高音的Domingo有多厲害呢,江蕙唱得比他好聽多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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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r 30 Thu 2017 14:25
  • 歐巴

  三哥從上海回來了,又把我們這幾個跟過他的小嘍囉約在一塊兒,聊起童年一起打彈弓、玩大富翁、偷地瓜、靠牆罰站的快樂日子,大家都好開心。

  我們都是眷村的鄰居,因為三哥在家裡排行老三,所以我們一直稱他三哥;三哥和太太也相識已久,他們倆的母親就是老同學、手帕交,所以三嫂當媽了還依舊叫他三哥。

  退伍之後,我們不約而同都在台北工作。三哥在傳播公司當主管,辦活動缺人手時,就把我們全部召去幫忙,子弟兵一條心嘛;在會場,別人叫他經理,我們還是叫他三哥,三嫂來探班也是叫他三哥。

  大概是叫他三哥的就能受到特別禮遇吧,於是就有愈來愈多的人也開始叫他三哥了。這種攀關係、套交情的「裝熟」行徑,三哥是非常不齒的,也認為根本就是肉麻當有趣。

  我勸他別把這事放在心上,當前社會上就流行這樣的風氣,流行向來是不可理喻、不照規矩來的。三哥那個老古板完全聽不進去的,忍了幾年也忍無可忍的時候,就到上海去創業了,他寧可聽人叫他「領導同志」還舒服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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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朋友推薦我去聽一場演唱會,他推崇那一位演唱者有明星之風,雖然火候尚嫌不足,但假以時日,必然有機會成為帕華洛帝的接班人。

  我向來摳門,就怕花錢,朋友是很瞭我的,所以直接送我招待票,而且一給就是五張,要我邀聲樂同好一起去。他還記得我聽了好的音樂之後就愛與人分享心得;這朋友真是可愛,我沒白交。

  朋友的美意不能辜負,於是我把免費聽演唱會的訊息po上網,特別強調「演唱者有明星之風,有機會成為帕華洛帝的接班人」,四張招待票果然就秒殺了。

  聽完演唱會,我覺得朋友推崇得有道理,那一位演唱者的確表現得可圈可點,我很滿意。我邀的那四位比我還滿意,表情都已經如醉如癡了──

第一位:帥爆了,比金城武還帥,偶像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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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應該是在2010年,因為不久之後,田壘就成為SBL第一位得到4000分的球員了,我印象很深,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是2010年發生的。

  還記得,當天我去新店洽公,談完了又晃到建國市場去吃點心,然後在旁邊的籃球場上看到幾個小伙子練球,他們穿的背心上都有「企管系」的字樣,看樣子是系隊,可能是在為系際盃的比賽暖身。

  又過來了幾位花白頭髮的大叔,也是要打球的;大叔和小伙子打商量,希望分一半的球場。小伙子不想分,就向大叔挑戰了:打全場,不限時間,看哪一隊先進10球,輸隊就必須把球場讓給贏隊。

  大叔也不示弱,真的把挑戰書接下了。第一場打完,109,大叔險勝;小伙子輸得不服氣,改口要求三戰兩勝才算數。第二場仍然109,卻是小伙子扳回了一城。

  小伙子認為勝負未分,堅持一定要比第三場,大叔搖手說:「不行了、不行了,再打下去,老骨頭都要散了,更何況誰輸誰贏也沒那麼重要,就這樣吧,你們繼續玩,我們要回去休息了。」小伙子還說:「休息好了再過來,我們等你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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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丁浩上小學的時候,曾經跟我玩過一陣子的「五子棋」,後來班上舉辦「五子棋」比賽,他參加了,得到第二名。

  我說我們再來練習,下次得第一名。他說不要,不然以後連那個第一名的都不肯跟他下棋了。他不想當最厲害的,同學都不要跟比自己厲害的玩,鐵定輸的就沒意思。

  因此現在丁浩已經26歲了,一直都沒有再找我下「五子棋」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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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一年,公司舉辦創業20週年慶祝大會,有回顧展、作品展、獎項展、酒會、宴會、記者會……;會場設在總部大樓,各單位的辦公室窗明几淨、張燈結彩,又在年輕員工之中遴選了12位俊男美女,負責在大廳的接待處招呼貴賓們進場及導引。

  當日蒞臨盛會的,有政府官員、廠商代表、媒體記者、分公司的員工,總共約500位上下,各有各的專屬簽到檯,胸花、紀念品、節目單、專刊手冊都不盡相同,置物袋也不一樣;12位俊男美女為此設計了一整套接待作業流程。慶祝大會的前一晚,我做完了份內的工作下班時,他們還在忙著操演呢。

  我看看錶,已經22:30了,他們的便當還擺在牆角,看樣子是沒有動過,實在辛苦,真不知他們要忙到什麼時候才能吃飯、回家呢。我不禁動了惻隱之心,過去詢問有沒有可以讓我幫得上忙的。問了好幾位,都是根本沒空理我,領班的那一位看不下去了,就過來跟我說:「有有有!真是太謝謝你來幫忙了,你就幫我拿兩支手電筒,把簽到檯照亮一些吧。」

  能夠幫得上忙,我當然很高興,但我在簽到檯的後面站了半個多鐘頭之後,就愈來愈納悶了,整個大廳都已經燈火通明,哪裡會缺這兩支手電筒的光呢?趁著領班走到我身邊的時候,我問他:「真的只需要我做這個嗎?」

  他很靦腆的笑了:「其實喔,只要你不出聲、別插手,就已經是幫了最大的忙了。但我因為怕你誤會,所以才找了一件可有可無的事讓你去做……不過我還是要感謝你讓我笑了,我已經緊張得好幾天都笑不出來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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