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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是在左營眷村長大的,高中時,我有很多童年玩伴也跟我一樣,都讀左營高中、都騎腳踏車上學。我們在左營熟門熟路,又行動自由,那些住市區、搭公車上學的同學對我們非常嚮往,那些住郊區、乘火車上學的同學對我們更是崇拜。

  當時是1970年代,「眷村」還籠罩著一層神祕的面紗,非眷村的同學不僅參不透箇中奧妙,甚至以為我們很厲害,沒有我們辦不到的事。例如:

  左營高中是男女分班,曾有同學暗戀別班的女生,但苦於不知道要怎樣跟她接近,我就安排了兩班的同學聯誼烤肉。這事並不難處理,因為我們班的英文老師就是她們班的導師,她們班的數學老師就是我們班的導師,我只要邀請這兩位老師當領隊,兩班的學生當然全員參加,而且教官、訓導處都不會干涉我們的聯誼活動。

  我再把同學和他暗戀的對象編在同一組,一起烤肉、一起玩遊戲,我是主辦人兼主持人,很容易給他們製造機會,至於她會不會對他產生好感,那就要看他的本事了。

  安排妥當了之後,同學簡直把我奉若天神。當然,天神不是那麼好當的,收錢、買肉、準備道具、租遊覽車就佔據了很多課餘休息時間。為了同學的終身幸福嘛,為了享受被人崇拜的虛榮嘛,為了維繫「眷村人」的榮耀嘛,就咬牙硬撐唄。

  只不過,因為那一次的聯誼活動很成功,建立了口碑,後來竟然邀約不斷.......。我在左營高中讀了四年才畢業,這就是「被奉若天神」的代價,畢業典禮上,校長頒了「最佳群育獎」給我,還真是讓我笑不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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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