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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丁浩是今年YMCA兒童夏令營的舞蹈老師,班上有一個小男生,腰圓、臉也圓,顯得四肢都短,又剃了一個小平頭,看上去更是肉嘟嘟、憨乎乎的。

  課堂上,小男生的動作經常跟別人相反,舉手投足總是不到位,也跟不上節奏,可是他跳得很認真、很賣力,一段舞跳下來,他的衣服就濕了。我看YMCA貼的舞蹈班上課影片時,注意力幾乎全都在這個小胖子的身上。

  丁浩很喜歡這個小胖子,表演時會讓他站在最前排。這可能是惺惺相惜吧,丁浩讀小學的時候就是肉嘟嘟的,我的鄰居叫他「小胖哥」,我的同事叫他「小饅頭」。他曾經穿著一件蝙蝠俠的披風闖進我的辦公室,那些女生都笑得無法工作了,爭著要去捏他的臉。

  我讀小學的時候也是個胖子,當年的同學仍記得我的嬰兒肥,只是我並不像丁浩那麼受歡迎,當年的胖子總是被取笑的對象,尤其愛看我「大腦指揮不了四肢」的窘態,只要我跑步時滑倒、接不到球而摔跤、灑水卻濺得滿身濕,同學就樂不可支了,有時連老師都跟著他們笑。

  因此,每當遇到了必須登台亮相的場面,我一定會站在別的同學後面,卻只恨沒有什麼人能夠遮得住我。

  國中三年,我的身高拉長到了180公分,就從此脫離「胖子」的綽號。不過我對胖的人一直都有好感。如果聽到有人因為健康的因素而去減肥,我還可以接受,要是因為美麗而去減肥,我就不以為然了。

  現在只不過是「苗條當紅、瘦子當道」而已,不可理喻;然而物極必反,流行是一定會變的。當一種風潮被人捧到了極致、捧到詞窮了之後,與它截然不同的風潮就會取而代之的。

  跟著流行走,那能有什麼搞頭?不過是一隻矮騾子而已;能夠引導流行、開風氣之先,我才佩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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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