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野人獻曝 (5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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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座大人今天遠遊,晚上11點鐘的飛機。下午出門上課時,她把行李都託付給我,要我在晚上八點鐘開車去接她,然後送她去機場。

  今天是上班日,又是颱風將至的中秋節前夕,路上的交通想必會比較亂,所以我提前在晚上七點鐘就出門。路上的車子果然多了很多,如我所料,我很慶幸我有先見之明;可是沒料到路況也亂得太離譜了,到了七點半,我回過頭來,仍然可以看得到我家的樓頂。

  前方十字路口的汽車已經擠成一團了,完全分不出誰是直向、誰是橫向?誰要轉彎、誰不轉彎?而且不斷有機車、行人見縫插針,所以紅燈、綠燈互換了五次之後,我只差不多前進了三個車位而已。

  看來八點鐘能夠通過這個路口已屬萬幸,還是趕緊打電話吧,否則不知她要等到幾時呢。她也果然當機立斷,要我看準了空檔就掉頭,從最近的交流道上高速公路,她改搭捷運轉高鐵,再換巴士,「我們在桃園機場見。」

  今天的高速公路也不怎麼高速了,總是遇到不喜歡依序前進的車,好在仍然一路順暢就是了。下了高速公路,在第二航廈的前方又有事故了,看樣子是轎車爭先、貨車恐後,也或許另有隱情,總之就是三線道變成了單線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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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節、端午、中秋是一年之中的三大節慶,印象中,聞到曬臘肉的味道,就知道春節近了,聞到煮粽子的味道,就知道端午節近了,只有中秋節沒有味道。但自從1980年代的「一家烤肉萬家香」廣告之後,中秋節也開始有味道了。

  烤肉有一種難以抗拒的魅力,一家烤肉真的能讓萬家香,可惜萬家烤肉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了,如果又遇上今晚這樣的陰雨天氣,我只見滿街煙雨濛濛,可是半點詩意也沒有。

  據說舊石器時代最重要的成就,就是學會了用火,烤肉也是人類最早接觸到的熟食。想必烤肉的滋味令老祖宗們念念不忘,所以我們的基因裡都有「烤肉好香」這一個記憶。

  也因此,要吃烤肉,就必須移駕室外,效法老祖宗架起火爐來吃,任憑它火星飛濺、煙霧瀰漫、脂流油滴,這樣才對味,也才不忘本。家家戶戶炊煙升起、老老少少大口啃嚼,這更是國富民強的象徵。

  我對烤肉也是深具好感的,只是近年來愈來愈不耐煙燻火燎,愈來愈不耐重鹹重辣又熟過了頭的食物,還不如把瓦斯爐開小火,用平底鍋煎幾片牛小排,再灑點鹽合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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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劉老今天過80大壽,晚宴上喝了不少,又聊又唱,開心嘛。怹的健康狀況很好,這可不是怹自吹自擂,而是醫生說的,有檢驗報告為證。當然,怹也沒少吃強身保健的藥品就是了。

  可不是嗎,劉老今年初還坐飛機去紐約看孫子,平日也行動自如,不用看護、不需攙扶。只是不能走遠路,從家裡到菜市場,中途必須在公園裡坐一下;此外就是血壓偶而偏高一些,會暈眩,所以儘管劉老已經考上駕照了,卻始終都不敢自己開車出門。

  說起自己的爸爸,劉老自嘆不如。爸爸從年輕開始,就在軍隊裡開卡車,一直開到60歲退役的那一天,從來沒有肇事記錄,幾十公斤的箱子搬上搬下,毫不含糊。生病時,往往喝一大碗熱薑湯,蒙頭大睡一覺就撐過去了,也痛恨看醫生、吃藥。

  爸爸退役的隔年春節,全家老小一起去香港旅遊,爸爸從上了飛機就開始嘔吐,下了飛機之後一病不起。爸爸臨終之前曾說:生平最大的遺憾是小時候不敢騎馬、年紀大了不能坐飛機。

  劉老的祖籍在內蒙古大草原上,爺爺是牧民,從小就在馬背上長大的,聽爸爸說,爺爺不僅可以站在馬背上,還能騎著馬吃飯、睡覺呢。爺爺也追過羊、殺過狼、力抗過打家劫舍的賊寇,挨了子彈仍然力戰不退;在當年的內蒙古大草原上,提起爺爺的大名,無人不誇是一條鐵錚錚的硬漢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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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5月──

首領:我討厭穿黑衣服的人。

黨羽:首領說得對,穿黑衣服的人都是壞蛋。

張三:打倒黑衣人!打倒黑衣人……

20166月─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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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暮春三月,一個鶯飛草長的上午,嶗山七雄被人發現陳屍荒野。接下來的幾個月,又陸續傳出其他的幫派都有高手喪命的消息,其中僅丐幫的護法長老被發現時尚有一絲氣息,他臨死前說:兇手是一位不知名的年輕劍客,劍一出手、就化為13道光芒,虛實難測……。

  從此以後,「劍十三」之名就不脛而走,武林中人無不談虎色變。

  劍十三掃蕩了江湖幫派之後,接下來又開始挑戰當世的絕頂高手。武當掌門自詡太極劍法滴水不漏,可以抵擋劍十三,交手之後卻是劍斷人亡;魔教教主有一件刀槍不入的天蠶寶甲,也被劍十三一劍貫胸。武林中人這才發現,原來劍十三的劍竟然是削鐵如泥的寶劍。

  少林方丈自幼苦練金鐘罩,也不敢輕敵,佈下了十八銅人陣應戰,結果十八銅人拚死纏鬥,無一倖存,只是讓方丈得以負傷逃命罷了。

  方丈惟恐劍十三追殺,不敢再回少林寺,就直奔「劍聖」的住處而去。劍聖早已退隱江湖,對外宣稱重病身亡了,武林中僅少林方丈一人知道劍聖尚在人間,所以料定劍十三不會追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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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天讀到:德蕾莎修女(19101997)在印度照顧痲瘋患者、乞丐、流浪孩童45年,曾有人不認同她做的事,也百思不解,就對她說:「這些事,就算給我100萬、我也不做。」德蕾莎修女看了看他,對他說:「是啊,這些事,就算給我100萬、我也不做。」

  查詢德蕾莎修女的生平事蹟時又讀到:……老人臨死之前握著德蕾莎修女的手,說:「我一生活得像條狗,而我現在死得像個人,謝謝妳。」

  讀完之後,我就覺得我有好多話想說,卻是一個字也說不出來,就這樣一直堵塞到今天……

  德蕾莎修女生前得過「諾貝爾和平獎」,我倒不怎麼稀罕「諾貝爾獎」;她死後,若望.保祿二世追封她為「真福者」,位階僅次於聖人,我也不怎麼渴望這樣的封號;印度政府為德蕾莎修女發行了紀念硬幣,面額5盧比,因為她初到印度時,身上的錢就是5盧比,我更不在乎哪一枚硬幣上面有我的肖像。

  她離開了祖國、離開了家庭,去照顧那些被他們的祖國、家庭拋棄的人。她做的那些事,如果給我100萬、我會不會去做?我真的不知道。這個問題還要再堵塞我多久?我也不知道。我更不知道我到底稀罕、渴望、在乎的是什麼,難道會是有一個人臨終時會握著我的手說一句「謝謝你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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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元2000年,網路上流傳過一則寓言,題目是:「要獅子、還是要狼?」很多人都看過,電視上也曾經有人說過。如今已經16年過去了,當初的青春少年都要40歲了,卻始終不見這一則寓言有後續的發展,我實在等不及了,於是決定自己下筆,求人不如求己──

  上帝把一群羊放在草原上的東邊、另一群放在西邊,也要羊選擇天敵。上帝說:「我有一隻狼和兩隻獅子,黃獅、黑獅各一隻。如果要獅子,我每次只派一隻過去,你們隨時都可以要求更換。」

  西邊的羊選了狼,東邊的羊選了獅子,黃獅子先過來。

  狼的食量不大,一隻羊夠吃好幾天,所以西邊的羊隔幾天才被追殺一次。黃獅子每天都要吃一隻羊,東邊的羊天天被追殺,嚇怕了,就要上帝更換;卻不料黑獅子早就已經餓了,牠比黃獅子吃得更兇,東邊的羊又想更換,但又覺得換來換去都一樣,就索性不換了。

  等到黑獅子吃得膘肥體壯,黃獅子餓得奄奄一息的時候,東邊的羊才請上帝更換。黃獅子從飢餓中悟出「自己的命運操縱在羊群手裡」,就和羊群協議:以後只吃死羊和病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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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飛俠彼得潘的故事,迪士尼公司曾經製作成卡通版的電影,我小時候就看過了;大學期間,我們還把故事改編成德文的舞台劇,我演的就是虎克船長,演彼得潘的那一位與我同一間寢室。

  Peter Pan: The Boy Who Wouldn't Grow Up,我對他算得上是耳熟能詳了,他是「拒絕長大」的同義詞,但是我沒有拒絕長大的權利,也不會說出「大丈夫當如是也」之類的話。

  大學畢業以後,我在好友的家裡看到一本書,那是1983年出版的,書名是《彼得潘症候群:不曾長大的男人》(The Peter Pan Syndrome: Men Who Have Never Grown Up)。

  作者Dan Kiley是美國的心理學家,他說社會上有這麼一種男人,雖然年紀都已經老大不小了,但是仍然相信自己還是青春少年兄,所以思考、言行都不夠成熟;他們尤其習慣於逃避責任,只願意享受,不願意付出。

  據說這一本書出版之後,「彼得潘症候群」在美國就成了一個流行的名詞。當時我正在服兵役,對於這一種流行十分不解,因為部隊裡的長官天天都耳提面命,教導我「犧牲奉獻」的觀念,所以我會認為、這完全是美國男人不需要服兵役的緣故。當過兵的男人,才是肩能扛、背能負的頂天立地男子漢,我爸爸也是這樣告訴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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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自從入秋以來,我就經常想起一首歌。我可以把整首歌的旋律哼完,卻一點也想不起來歌詞是什麼,當然也記不得歌名,以及我是在哪裡聽過它的。

  今天去「微遠虎山」看舞台劇,兒子負責燈光,所以特別邀請我去觀賞。走在福德街的山路上,我看到街旁有許多落葉隨風飄散,於是我又哼起那一首歌了,而且這一次很清楚地想起,有兩句歌詞是:吹落片片梧桐葉,黃葉滿街秋意濃。

  有這兩句歌詞就好辦了,我回家之後立即上網搜尋,果然查到,歌名是「隨風歸去」,是「姍姍」這一部電影的主題曲(邵氏公司出品的時裝文藝片、李菁主演),上映時間是我還在讀小學的時候。

  這就妙了,我知道李菁,娃娃影后嘛,但我完全不記得我看過「姍姍」這一部電影。印象中,我在小學時候看過的電影幾乎全是武俠片,諸如「大醉俠」、「五虎屠龍」、「獨臂刀」等等,我到現在都記憶猶新,不可能忘記。

  或許吧,我是在「群星會」聽過「隨風歸去」,可是「群星會」也是我小學時候的事了,而且這麼多年以來,我應該沒有再聽過「隨風歸去」了,現在怎麼可能還記得它的旋律呢?而且今天還能夠多想起兩句歌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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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一年的單位籃球比賽,我們首戰就遇上了最強的那一個單位,他們的球技普遍都有相當水準,而且還有兩位國手。

  依照過去幾年的戰績來看,這兩位國手,不論是哪一位在球場上領軍,幾乎都是攻無不克、戰無不勝,即使他們兩位都無法出賽,他們那一隊也非常難纏。

  面對這樣的強敵,我們幾乎毫無勝算,但我們單位的主管卻是老神在在:「大家放心吧,我有辦法讓他們輸的。」

  是什麼辦法呢?我們都很好奇,應該不會是在他們的飲料裡面下藥吧。

  主管說:「我才不會耍這種卑劣的手段的,我只要設法讓那兩位國手一起上場就行了。那兩個人向來不合,一見面就針鋒相對,只要他們兩個人同在場上,絕對是互相掣肘,阻擋對方得分,其他隊員也不知道該聽從哪一位的命令,我們就一定會贏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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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的家有三口人、一隻狗,都在家時,我們知道彼此的存在,也不會認錯了對象,誤把馮京做馬涼。此外還有一些寄宿客,例如洗臉台底下的蜘蛛、牆縫中的螞蟻、排水管裡的不知名小蟲;以及亂了方寸、走錯了門的過路客,例如蠅、蚊、蜂、蛾……

  這些寄宿客和過路客,我知道牠們的存在,牠們卻未必知道我的存在。就以螞蟻來說吧,牠有眼睛、有觸角,但是眼睛只能感光,觸角只有觸覺和嗅覺,牠也許會發現我的皮膚比地面柔軟,還有肉味,可是牠勾勒不出我的相貌。大概我走動的時候,對牠來說是地震,我把牠拂開時,牠會以為是颱風。

  這些年,我的空閑時間忽然變多了,因此常會想:在我生活的世界裡,是不是也有一些看不到、聽不到、嗅不到、摸不到、嚐不到,但是卻與我常相左右的東西?我不知道誰有第六感,否則應該要去請教。

  然而,目前已知的第六感,大概不脫七樣:隔物透視、天眼通、預知、氣場閱讀、心電感應、靈魂出竅、靈媒。所以即使我沒去請教,也猜得出他們會說神、鬼、外星人、心有靈犀一點通之類的事情。如此看來,似乎也沒有非去請教不可的必要了。

  孔子不語怪力亂神,當下現有的都已經顧此失彼了,哪裡還有餘力去管那些捉摸不到的?言之有理,但我也認為,這是當時對於自然的認知有限;鄭板橋的難得糊塗呢?這又切中了我那個打馬虎混日子的劣根性,實在不可取;敬天畏地,以自然為師,所以寧可信其有、不可信其無嗎?這倒是一個不錯的觀念,孔子也說過的:「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如丘者焉,不如丘之好學也。」我就為此好學一回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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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696日,我參加了「呂泉生百歲誕辰紀念音樂會」;但與其說這是一場音樂會,我卻認為更像是一場同學會。

  呂泉生指導「榮星合唱團」34年,任教「實踐家專」29年,當年稱怹「呂老師」的那一群學生,現在年輕的將近40歲,年長的超過70歲,今天晚上就來了好幾百位。有的在台上唱,有的在台下聽,歌聲傳入他們的耳朵之後,就立即自動轉成了他們還在上課的影像……

  根據統計,呂泉生改編、創作的曲目有200餘首,當年沒有被怹親自指導,但參加過合唱團、學過聲樂的學生,又有誰沒唱過呂老師的歌?這些學生,今晚的音樂會上也不少見,我看見他們的嘴唇隨著歌聲嗡動著,我知道他們是在回味,回味那耐人尋味的當年。

  這難道不是同學會才會有的情景嗎?

  讀大學期間,我也參加過「榮星合唱團」,也稱怹「呂老師」。之後由於服兵役、找工作,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曾接觸呂老師,也無暇接觸合唱。那時台灣的經濟情況正好,發展空間正多,拚命向前衝都唯恐不及了,哪有時間分心旁騖呢?昔日歲月再怎麼好,我也不想去反芻回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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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:這些照相機都是我的。

她:哇~~~

他:這些鏡頭也都是我的。

她:哇~~~

他:這些三腳架也都是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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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想起一個故事,那是30幾年前、剛進社會時聽到的。當時我總是低著頭走路,妄想撿到阿拉丁神燈,從此一步登天,所以對這個故事半信半疑;如今我年近60歲了,衰過、霉過,也搞砸過,對這個故事卻是愈想愈有道理了。

  某人,一生尊佛敬道、誠信尚禮、樂善好施,壽終正寢之後,靈魂到了陰曹地府聽候分發。

  閻王對他說:「你今生今世並無惡跡,理應名列仙班,從此脫離輪迴之苦,只可惜塵緣未了,仍然要再投胎轉世一回。這樣吧,你想投胎到什麼樣的家庭、過什麼樣的生活,不妨直說,我可以為你安排,想生在帝王之家都行。」

  他說:「帝王之家不見得好,下輩子,我有四個心願。第一,我希望我的父親是國家重臣,我的兒子是狀元,我的女兒是貴妃,我自己即使毫無建樹,也能走到哪裡都受到禮遇和尊敬。」

  閻王說:「好,第二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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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離開職場已經六年了,不再有人指揮我做這做那,我要寫什麼稿或什麼稿也不要寫,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了。可是也出現了一種狀況:當我正聚精會神寫稿的時候,常常有一個不相干的人事物出來攪局,可能是門鈴響了,可能是電話來了,可能是狗在撒野了,可能是後陽台的某個東西掉下來了,不一而足。

  我有時會回應,有時會置之不理,有時會猶豫不決好一陣子。今天又再一次發生了,當時我正在查閱《天龍八部》裡的某一段文字,電話來了,而且是一個陌生的號碼,我任憑它繼續響,不予理會。然後我就讀到「掃地僧」那一段了,那是在第43章/王霸雄圖,血海深恨,盡歸塵土:

  只見窗外的長廊之上,一個身穿青袍的枯瘦僧人拿著一把掃帚,正在弓身掃地。這僧人年紀不少,稀稀疏疏的幾根長鬚已然全白,行動遲緩,有氣沒力,不似身有武功的模樣。慕容復又問:「你躲在這裡有多久了?」

  ……那老僧屈指計算,過了好一會兒,搖了搖頭,臉上現出歉然之色,道:「我記不清楚啦,不知是42年,還是43年。這位蕭老居士最初晚上來看經之時,我已來了十多年……」

  蕭遠山大為驚訝……說道:「怎麼我從來沒見過你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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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是一家公司的執行長,位高權重;他的兒子是台大的高材生,還沒畢業就已經有外商來詢問了。朋友都誇他教子有方,但是他對兒子並不滿意,因為他凡事感謝,兒子卻是心高氣傲、目空一切。

  兒子對他也不滿意,因為兒子認為爸爸學有專精,才會受到老闆重用,爸爸又善於理財,投資股票、基金、房地產,才有今天的家產,這都是憑本事賺來的應得報酬,根本不用感謝別人。

  兒子畢業的那一天,來找他要畢業獎金,他給兒子出了一個題目,要兒子去想一想「爸爸能有今天的地位,有哪些人值得感謝」。想出一個就給10元,想出兩個就給20元,想出三個就給40元,想出四個就給80元……,獎金按照「等比級數」累進計算,如果能想出20個,就有5242880元了。

  這樣的獎金的確非常誘惑人,於是兒子放下手邊的事情,開始努力的想了:

第一個,要感謝阿公當年省吃儉用栽培,讓爸爸有機會讀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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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的家,門前有小河,後面有山坡。他有一條牛,他牽著牛把河灘開墾成田地,收成的時候,他留下稻穀,把稻草給牛吃;他有一隻狗,他帶著狗去山坡上抓兔子,回到家以後,他把兔肉烤了吃、醃了賣,把骨頭留給狗。

  他的生活過得很富裕,還娶了妻子、生了兒子。一家三口,和一條牛、一隻狗和樂融融。

  這幾年,天候變差了,好久都不下雨,因此小河乾涸了,田地龜裂了,山坡上草木枯萎,以前隨處可見的兔子也不知道躲到哪裡去了。

  他覺得日子愈來愈難過了,但是人鬥不過天,他也一籌莫展。等到米缸空了的時候,妻兒建議:不如用稻草生火,把骨頭熬成湯,這樣一定還可以再多撐幾天,說不定到時候天就下雨了。

  於是他去跟牛搶稻草,被牛牴傷了腿;他去跟狗搶骨頭,被狗咬傷了手。他氣得又打又罵:「你們這兩個忘恩負義的畜牲,就只會護著自己的食物,一點也不顧別人的死活,我的家都被你們吃乾抹盡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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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:我最愛我的狗了,牠會耍好多種把戲。

他:其實妳不愛牠,妳只是愛玩弄牠。

他:我最愛西瓜了,西瓜又消暑又解渴。

她:其實你不愛它,你只是愛吃它。

她:我最愛我的男朋友了,他做任何事都尊重我的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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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某地推出了一齣舞台劇,據說是某位導演的嘔心瀝血作品,因此未上演就先轟動,入場券搶購一空。

  演出當天19:00,導演先出場,說了幾句客套話就下台了。然後大幕緩緩升起,可是舞台上卻一片昏暗,不見道具、佈景,也不見演員。就這樣一直延續到21:00,大幕緩緩落下,導演又出場了,說:「演出到此結束,謝謝大家觀賞。」

  觀眾們面面相覷、不明究理,也不知所措,直到有人鼓掌了,大家才如夢驚醒,跟著鼓掌。隔天的報紙上刊載了這一齣舞台劇的評論,撰文者是一位資深的舞台劇大老,刊出的篇幅也很可觀,然而無圖無字,一片空白。

  以上內容,摘自陶澤時(大陸作家)的作品「現代派」。我的感觸是:藝術真的愈來愈看不懂了。

  關於「藝術」,我讀到的是,藝術是為了「摹仿美」而產生的。至於「美」,則是出自於造物者的手筆,古希臘時代的人因此歸納出「秩序、對稱、和諧」,那就是「美」的形式。我對「藝術」的認知,也差不多是這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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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年初的某一天,我出門倉促,忘記戴手錶。雖然手機上也有時間顯示,但我還是習慣看手錶,一時之間覺得不能適應,於是我就在路邊攤上買了一支手錶,花了新台幣80元。

  攤販見我二話不說就掏錢了,還好心告知它不防水。我不認為這是缺點,我從來都不會戴著手錶去洗澡,手錶防水或不防水,在我看來都是一樣的。

  它是金屬錶帶,戴在手臂上頗有份量,很好,我喜歡有點份量的配件,輕便靈巧的並不適合我這種粗枝大葉的人;錶面設計完全不走花俏路線,簡單到幾近呆板了,這更好,它和我的年齡與穿著都非常搭調,一點都不突兀。

  錶身和錶帶是不鏽鋼原色,錶面是白色;指針是一短一長一細,直挺挺的見棱見角,毫不修飾;刻度是短短的一橛,映著燈還會反光。我這樣的形容,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它很土,土到家了。當然,我也不認為它與時髦沾得上邊,只不過,它倒是讓我想起父親了,怹的手錶差不多就是這個樣子,怹如果還在世,一定會誇讚我很有眼光。

  於是,我回到家就把原來的手錶束諸高閣,天天都帶著新錶招搖過市,穿禮服登台也戴它,穿T-Shirt散步也戴它,它沒讓我丟過臉。玻璃與鑽石如何區別?只看戴在誰的身上!我對自己向來都很有自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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