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野人獻曝 (5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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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的眷村長輩們來自於大陸的許多省份,他們的說話口音不同、對家鄉的記憶不同、飲食習慣不同、逢年過節的禮俗也不同,聊天時,若是說到這一方面的事,他們往往會因為意見不同而吵起來。

  但是他們也有意見相同的時候,聊起領袖、他們都會立正,聊起敵人、他們都會憤慨,聊起戰亂、逃荒,他們都會含淚,會說:「在那個年頭啊,匪是匪、官也是匪,賊是賊、警也是賊,還說什麼四維八德?早都沒了。」

  也有一位長輩對我說:「國泰民安的時候,人都像人,但是在那樣的偷搶拐騙環境裡,如果還能活得像人,那才真的是人。」

  我是聽這種話長大的,如今我已經活到可以說說這種話的年紀,可是我找不到愛聽這種話的人了,那我就說給自己聽吧:

  別人停車時插隊搶位,我排隊;別人購物時挑肥選瘦,我撿他剩下的拿;別人行進間侵略如火,我讓路給他先走;別人試吃時搜刮殆盡,我可以不吃;別人結賬時與收銀員糾纏不清,我若有時間就等,若沒時間,就移到另一個收銀台去排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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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人誰無過,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」這句話出自《左傳.宣公二年》。我的父母師長親友不只一次跟我說過它了,他們無非是恨鐵不成鋼,我懂的。

  從小到大,每次聽到這一句話,我都只能唯唯諾諾、無言以對;如今即將進入「耳順」之年,不論我做什麼,對世界都不會起作用了,於是我終於可以說說我對這一句話的看法。

  首先必須假設我擁有夠大的權力,我就把世上的人分為七種(我不說「分為七等」,是因為我不願意有高下優劣之別),前提定為「有了過錯之後」:

.第一種人會自我警覺──我封他為楷模典範,供人景仰,端正社會風氣。

.第二種人不能自覺,需要別人使一個眼色──我聘請他當我的得力幫手、左右膀臂,他依我的眼色辦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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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80年代、我初踏入雜誌編輯這一行,先從資料彙整開始做起,主要都是協助做一些寫稿的前置作業、善後歸檔的動作;若表現良好,可以分到一些小東西練練筆,例如下期預告、目錄導言之類。直到主編認可我的文筆了,才能正式分配到報導的題目,披掛上陣。

  我的第一個報導題目是「Dachau集中營」,那是納粹德國建立的第一個集中營,報導刊登在《大地地理雜誌》第18期。我會得到這一個題目,也多虧我是德文系畢業,因為我們能夠找到的資料全都是德文的,全編輯部也只有我學過德文。若非這天賜機緣,我應該還得再多當幾年助理。

  那個年代的主編,一個比一個嚴苛,幸好我服兵役時受過非人的操練,大概已經修煉成永不磨損型了,而主編也從不擔心我會知難而退。

  在我準備下筆之前,主編特別耳提面命:有兩種報導絕對不准寫!我如果敢寫、又敢交給主編,他會把稿紙揉成一團,砸到我的臉上。

  絕對不准寫的第一種報導,是「去過現場的人,不用看也知道報導內容;沒去過現場的人,都看完了也不會明白」,這並不難理解,有它不多,沒它更好,我讀過這樣的報導,它讓我很想掐死作者;我願意被讀者愛死,可不願意被掐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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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喜歡看人,看人就如同看棋、看畫、看球,很有趣。

  在社會上,有一種人像下象棋的,一起手就架起了當頭砲,先聲奪人,接下來的三步之內必定放馬出車,然後火速過河越界、攻城掠地。有一種人像下圍棋的,先穩住一隅,繼而聲東擊西、不動聲色的佈下了天羅地網。有一種人像下跳棋的,有時會為人架橋鋪路,但有時也過河拆橋、斷人去路。

  在生活中,有一種人像水墨畫,不輕易加上別的色彩,而且該留白之處必定留白,好整以暇、以逸代勞,絕不會讓自己過得焦頭爛額。有一種人像油畫,所有的空白處都要填滿,而且只要他不想停筆,還可以一層一層的往上疊,即使要留白,那也是他刻意製造出來的。有一種人像炭筆素描,只見他畫了又抹、抹了又擦、擦了又塗,不到停筆,絕不會知道他到底還要不要再改。有一種人像水彩畫,而且還是「印象派」的,貼近了看,畫面上只有一團迷濛,非要拉開了距離才能明白內容。

  在職場上,有一種人像打高爾夫球的,即使是跟著團隊行動,他還是獨力作業,別人幫不了他,他也幫不了別人。有一種人像打棒球的,即使揮棒打出了一支安打,也必須人踏上了壘包才能算數。有一種人像打排球的,球開出來之後,他只須要傳遞給隊友,或是拍向對方,絕不會抓著不放。有一種人像打美式足球的,逮著機會就緊抱著球自己闖關達陣,把其他的人都遠遠甩在後面。

  不論是下什麼棋的、畫什麼畫的、打什麼球的,都有他不可取代之處,我也都樂觀其成。我知道什麼時候該找什麼人,這樣就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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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無意間聽到了一對母女的對話,母親應該有40歲了,女兒還在讀國中,一臉的青春叛逆。

母:真是笨!這也不會,沒吃過豬肉,也該看過豬走路吧。

女:沒看過豬走路又怎麼樣!妳就看過了嗎?

  我一聽就笑了,的確,現在是吃過豬肉的多,看過豬走路的絕對不多。

  這一句俗諺的意思是「沒有知識、也要有常識」,大概流行在還有佃農的時代,那個時候,阿公都還只是小孩子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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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我20歲那一年,父親調任高雄港務局,於是我們搬離了左營眷村,遷到高雄市鹽埕區的港務局員工宿舍。新家的位置相當好,一出門就是繁榮的大馬路,走到百貨公司也只需要10分鐘的路程。

  高雄的夏天,太陽就像是火傘罩頂一樣,夠熱,我常常穿著家居的拖鞋、短褲就出門,走到百貨公司去吹免費的冷氣。看著身邊的其他人都衣衫整齊、中規中矩,我還相當得意:怎麼樣?很羨慕我吧,我家就在旁邊啊!

  因為我去的次數太頻繁,待的時間又太久,什麼都不買,只是東晃西晃,終於被一位西裝革履的大人物「請」出門了:我們非常歡迎你再度光臨,但請注意一下自己的衣著。

  這個打擊著實不輕,讓我覺得我是一隻與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。套一句老一輩說過的話:真丟人哪!

  直到現在,我如果會穿著拖鞋、短褲出門,大概只有到樓下去收信、到巷口去倒垃圾,或是當時正好下著傾盆大雨;即使是去河邊戲水,我都是帶著拖鞋、短褲,到了當地再換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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側寫我認識的一位「萬事通」。我常常分不清他是來解決問題的?還是來製造問題的?還是,他本身就是問題?

先聲明,這只是故事,所以不要按照他說的去做。

她:你有空嗎?我遇到難題了。

他:怎麼啦?

她:我的衣服沾到口香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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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要說的故事與「發財」有關,原本是兩個故事,因為我的編輯癮頭又犯了,所以把它們兩個連在一起。

  從前有一個國王,貪心如豬,狠心如狼,可惜他什麼都有了,卻一點也不快樂。他祈求上天賜給他快樂,神指示他:去找一位快樂的人,把他的襯衫拿來穿上,就能得到快樂。

  國王走遍了全國,詢問了祭司、學者、地主、豪傑,發現他們也都不快樂,不禁心灰意冷。回家的路上,他熱得汗流浹背,看到一個農夫正躺在樹蔭下乘涼,還唱著歌。國王問他:「今天這麼熱,你怎麼還那麼快樂呢?」

  農夫說:「因為我很知足啊,所以不論天冷天熱、刮風下雨、收成好或不好,我都一樣快樂。」

  國王大喜過望:「我終於找到你了,快把你的襯衫脫下來給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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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丁浩是今年YMCA兒童夏令營的舞蹈老師,班上有一個小男生,腰圓、臉也圓,顯得四肢都短,又剃了一個小平頭,看上去更是肉嘟嘟、憨乎乎的。

  課堂上,小男生的動作經常跟別人相反,舉手投足總是不到位,也跟不上節奏,可是他跳得很認真、很賣力,一段舞跳下來,他的衣服就濕了。我看YMCA貼的舞蹈班上課影片時,注意力幾乎全都在這個小胖子的身上。

  丁浩很喜歡這個小胖子,表演時會讓他站在最前排。這可能是惺惺相惜吧,丁浩讀小學的時候就是肉嘟嘟的,我的鄰居叫他「小胖哥」,我的同事叫他「小饅頭」。他曾經穿著一件蝙蝠俠的披風闖進我的辦公室,那些女生都笑得無法工作了,爭著要去捏他的臉。

  我讀小學的時候也是個胖子,當年的同學仍記得我的嬰兒肥,只是我並不像丁浩那麼受歡迎,當年的胖子總是被取笑的對象,尤其愛看我「大腦指揮不了四肢」的窘態,只要我跑步時滑倒、接不到球而摔跤、灑水卻濺得滿身濕,同學就樂不可支了,有時連老師都跟著他們笑。

  因此,每當遇到了必須登台亮相的場面,我一定會站在別的同學後面,卻只恨沒有什麼人能夠遮得住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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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朋友(也是前輩)推薦我讀「賣柑者言」。那是劉基在元朝末年寫的一篇寓言體散文,藉由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的柑橘,諷刺達官顯貴在其位卻不謀其政,勾勒出一幅文恬武嬉的群丑圖。

  我對這一篇散文並不陌生,丁浩當年的國語課本裡就有。而且我確實也看不慣裝模作樣、裝腔作勢的人,用一招「唬」字訣走遍天下,我的父母、師長可不是這樣教我的;如果他還敢裝神弄鬼,那就非拆穿他不可了。

  自入社會以來,我不知道掃過多少人的興、壞過多少人的好事,因為我被人說成「一粒米壞了一鍋老鼠屎」。

  這幾年,氣燄沒那麼衝了,而且每當我轉到時事評論節目或是購物頻道,就會覺得「裝模作樣、裝腔作勢」也有可用之處,他們總不能說「這只是我的個人淺見」、或是「買賣不成、仁義在」吧?至於典禮會場上的致辭、會前會後的宣揚與稱頌,也是一樣,只要說得漂亮、看起來體面就好,有誰會把它拆開來逐項檢視呢?我要是有那種閒情逸致,還不如回家逗狗呢,牠可是永遠都表裡如一的。

  年紀大了,似乎也想得通了。若有人要裝模作樣,我就不妨裝瘋賣傻吧;若有人要裝腔作勢,那我只好裝聾作啞嘍!老舍說過的:「我且等到他把牛皮吹爆了,或是吹到自己姓什麼都忘了,再看他要怎麼找台階下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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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公司是他們夫妻倆創建的,就開在他們家的樓下,他是董事長兼執行長,她是副董事長兼財務長。公司裡的員工不多,除了他們兩位之外,還有一位出納,也兼所有的內務,那是他的妹妹;以及一位業務,也兼所有的外務,那是她的弟弟。另有兩個助理,那是他們的兒子和女兒。

  俗話說「打虎親兄弟、上陣父子兵」,但是他們夫妻倆常常指揮不動員工,大小事都只好自己來,所以他是執行長兼小弟、她是財務長兼小妹。

  每天上午十點鐘,公司固定要召開全員會議,通常都不能準時,因為財務長去菜市場還沒回來;每天下午五點鐘,員工要呈交今天的工作報告,通常也不能準時,因為業務去接兒子放學還沒回來。

  月初,執行長要頒佈本月份的重點工作,通常都會延期,因為助理還沒有把資料整理出來,要是催他們趕快處理,兄妹倆就會賭氣出門去了。月底,財務長需要這個月的收支報表,通常也會延期,因為出納還沒有把賬目統計出來,要是催她趕快處理,她就會打電話向爸媽哭訴。

  助理不支薪,要用錢就找執行長、財務長要,收入也不少。出納下午會去銀行一趟,財務長也要跟著去,順便一起逛逛百貨公司,有時買的東西多了,就打電話叫執行長開車出來載。執行長下班後會去朋友家裡串門,有時多喝了幾杯,隔日就會睡到中午才起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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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是在左營眷村長大的,高中時,我有很多童年玩伴也跟我一樣,都讀左營高中、都騎腳踏車上學。我們在左營熟門熟路,又行動自由,那些住市區、搭公車上學的同學對我們非常嚮往,那些住郊區、乘火車上學的同學對我們更是崇拜。

  當時是1970年代,「眷村」還籠罩著一層神祕的面紗,非眷村的同學不僅參不透箇中奧妙,甚至以為我們很厲害,沒有我們辦不到的事。例如:

  左營高中是男女分班,曾有同學暗戀別班的女生,但苦於不知道要怎樣跟她接近,我就安排了兩班的同學聯誼烤肉。這事並不難處理,因為我們班的英文老師就是她們班的導師,她們班的數學老師就是我們班的導師,我只要邀請這兩位老師當領隊,兩班的學生當然全員參加,而且教官、訓導處都不會干涉我們的聯誼活動。

  我再把同學和他暗戀的對象編在同一組,一起烤肉、一起玩遊戲,我是主辦人兼主持人,很容易給他們製造機會,至於她會不會對他產生好感,那就要看他的本事了。

  安排妥當了之後,同學簡直把我奉若天神。當然,天神不是那麼好當的,收錢、買肉、準備道具、租遊覽車就佔據了很多課餘休息時間。為了同學的終身幸福嘛,為了享受被人崇拜的虛榮嘛,為了維繫「眷村人」的榮耀嘛,就咬牙硬撐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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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今年57歲,其中有20年住在眷村,我至今喜歡吃燒餅,這也跟我的眷村背景有關。

  印象中,眷村的燒餅都是老兵做的,他們做燒餅的工具很簡單,烤爐更簡單,那是用廢棄的汽油桶改造的,但是做出來的燒餅樣式多、口味更多,怎麼也吃不膩。如今吃到的燒餅,幾乎都是同一個模樣、同一種口感,就像是向加盟的中央廚房訂的一樣,雖然偶爾也會遇到佳作,但實在是鳳毛麟角。

  我的眷村鄰居王伯伯就是做燒餅的,他的燒餅比別家的都大,而且層次多、油也多,又酥又香,還取了一個清楚易懂的名字:大酥餅。

  村中的市場有好幾家賣燒餅油條的早餐店,我最常去吃的就是王伯伯的大酥餅。我也學著大人那樣,手裡握著一顆雞蛋走進店裡,把蛋遞給王伯伯,不用說話,他就會把燒餅油條、豆漿加蛋送來。至於為什麼要自己帶蛋、不用店裡的?我也不用知道原因,這樣顯得我很老練、就行了。

  日前與昔日的玩伴聚會,我提起當年的大酥餅,卻聽到了一個內幕訊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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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砂鍋魚頭」源自於長江流域,傳說乾隆皇帝曾經在杭州清河坊王潤興飯店吃過,大為讚賞,回宮後就要御膳坊照樣做,「砂鍋魚頭」從此馳名全國。甚至還紅到僑居地去了,因為外國人普遍不吃魚頭,魚市場裡,偌大的魚頭剁下來就丟,僑民根本不用花錢買魚頭,只要去撿就有。

  我的老丈人是湖北人,冬天家裡燉了「砂鍋魚頭」,怹會叫我們回去吃飯,倒不是因為我有多麼討人喜歡,只是因為「砂鍋魚頭」的份量頗多,多找些人一起吃才香,若是一頓吃不完,隔天再熱過了吃,味道也會打折扣。

  我對「砂鍋魚頭」的好印象是從這裡開始的,往後朋友聚餐時若是有「砂鍋魚頭」,我通常都不會缺席,只可惜飯館裡的「砂鍋魚頭」總是讓我失望。

  為此,我特別去查詢了「砂鍋魚頭」的食譜。

【材料】鰱魚頭或草魚頭、豆腐、冬筍、香菇、豬後腿肉、鵪鶉蛋、金針菇、金針花、百頁、大白菜、黑木耳、蒜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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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是眷村人,我知道村裡有不愛打麻將的,卻少有不會打麻將的;天天耳濡目染,就算沒上過牌桌,也知道麻將要怎麼打了。

  打麻將,往往與「賭」字脫不了干係,這是很多人不願意打麻將的原因。我也不愛賭錢,賭技差,賭運也不比人強,輸多贏少,這很沒意思;但我卻有固定的麻將搭子。

  我們平均一個月約一次,每人出2500元賭本,不論打多少圈,不論手氣有多背,最多就輸這2500元,麻將術語叫「逛花園」。牌局散了順便聚餐,就由當天的贏家請客,牌桌上失掉的,餐桌上討回來,所以贏了並不算贏,輸了並不算輸。

  牌局中,我們也順便聊天、閒扯、互揭瘡疤,也常常笑到忘記打牌了,所以我們四個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:「現在輪到誰摸牌?」

  我們四個人的牌技都一樣爛,因此不會發生恃強凌弱的情形,然而我也遇見過麻將高手。我的岳母就牌技高超,但怹不跟我們這些晚輩打牌,怹說我們面前的麻將牌都是玻璃做的,誰等什麼牌?誰聽什麼牌?怹一眼就看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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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阿榮退伍了,一時找不到工作,閒置在家。他的牧師推薦了一份工作,上班地點是工地,職務名稱是「雜工」。阿榮很猶豫,他學的是圖書管理,不知道在工地能做什麼,牧師鼓勵他去試試看:「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呢?」

  第一天上班時,工頭說雜工就是什麼都做,要他去庫房拿點稱手的工具,特別交代:「管庫房的阿伯年紀大了,聽力很差,一定要大聲跟怹說話。」阿榮毫無經驗,也不知道要拿什麼工具,於是挑了最輕便的美工刀。

  到了工地,工頭讓他把一根碗口粗的樹幹截成兩段,阿榮只有美工刀,就用美工刀去切,直到他把刀弄斷了,樹幹上只不過多了一條淺淺的切口。他又就地撿起石頭去砸,忙到下班,樹幹也沒有變成兩段。

  第二天上班時,他去庫房拿了鋸子。到了工地,工頭讓他把圍欄上面的螺絲釘全部都卸下來。他只有鋸子,就用鋸齒去轉螺絲釘,忙到下班,把鋸齒都給磨平了,只卸下來三根螺絲釘。

  第三天上班時,他帶了鋸子、螺絲起子來到工地,工頭讓他去敲釘子。他就用螺絲起子的握柄去敲,都敲壞了,釘子也沒有敲進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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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在家鄉的一家水果運銷公司上班,最近,公司在台北設立了分公司,因為一級主管當中、只有她待過台北,所以安排她出任分公司的經理。開車前往台北的路上,同事們摩拳擦掌的談論著業務發展計畫,她是在回想上一次去台北……

  待過台北、那是在她還年輕的時候,當時,她不想留在家鄉過苦日子,因此毅然決然要去台北闖一闖。還記得離開家的那一天,母親對她說:「不能適應就趕快回來喔,家裡雖然窮,但還有果園,生活可以過的。」

  她就拎著一個手提箱、帶著母親給的一枚金戒指去了台北。戒指是母親唯一的值錢物,也是父親唯一買過的首飾;手提箱是紅色的,曾經裝過母親的嫁衣,現在已經沒辦法扣住了,必須用繩子捆著,裡面裝著她的幾件換洗衣服。

  坐在北上火車裡,她的心情是愉快的,還哼著一首歌:請問隔壁的種田阿伯啊,人家說的繁華都市台北要怎麼去?……

  到了台北,她住進後火車站的一間分租公寓,找到了一個酒家小妹的職務。每天的第一個工作是把老闆買回來的菜清洗分類,那是清晨;最後的一個工作是把廚房的上上下下打掃乾淨,那是午夜。雖然過年都不能休息,但她不覺得苦:「總比每天坐在果園裡發呆好。」每頓吃的都是廚房裡的剩菜,她也不覺得苦:「總比媽媽煮的油潤得多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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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讀小學的時候,我就常聽老師說:很多偉人都有寫日記的習慣,數十年如一日,從不間斷。老師也鼓勵我們寫日記。

  於是我照著做了,起初是日記,漸漸就變成了雙日記、三日記,然後變成了週記、旬記、月記、季記,在它還沒有變成年記之前,我已經不記了。

  上國中之後,又有老師鼓勵我們寫日記,於是我也照著做了。起初是長篇,漸漸就變成了短篇、條列式、單一句型,然後變成了如前、同上。在它變成空白的同時,我開始不記了,日記本也不知被我丟到哪裡去了。

  高中的時候,我覺得之前的半途而廢太不像話,於是不惜重金,買了一本皮面精裝燙金還帶鎖的日記簿,下決心貫徹寫日記的習慣。當時也年輕氣盛,看誰都有意見,看什麼都有話說,不愁寫日記沒有材料,也不會開天窗。

  後來是因為老師勸我別議論人家的閒事,要把心思都放在課業上,頓時讓我不知道要寫什麼了,這才停筆不寫日記的。「寫日記」於是與我漸行漸遠,終至形同陌路、不相往來了。然而,不惜重金買的、皮面精裝燙金還帶鎖的日記簿,我捨不得丟,一直都妥善保存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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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受洗至今已經六年了,很想寫一寫這一段時間的心路歷程,但我到現在都還沒把整本聖經讀完,所以不論我怎麼構思、都寫不出來。

  依稀彷彿,有聲音對我說:你就只管寫你會寫的,合不合聖經?那是我的事。

  我想也是,聖經裡有四大福音,但實際上卻有五本:馬太的、馬可的、路加的、約翰的,以及我自己的。

【後記】

  昨天po的文,竟然得到了十幾位朋友分享,著實讓我有些飄飄然,彷彿一覺醒來就變得很有學問了似的。盥洗時對著鏡子反覆端詳了許久,確定「今天的我」與「昨天的我」仍然是同一個人,這才放下心。
  今天經過一番仔細思索,理出一個結論:
  可能,我是一個開公車的,誰要上車,我都可以載。他到了站之後的前程似錦,我不能把人家耽誤了。
  可能,我是一個宅配送貨的,把東西交到收件人的手上,是我該做的事,他正等著用呢,我不能令人家的期待落空了。
  可能,我是一個門口接待的,有人不知道典禮的會場在哪裡,就需要我指引方向,我不能讓人家摸不著門。
  我看過的書很雜,記性也不錯,所以總算還知道一些事。這些事,我並不準備自己獨攬,所以有機會就分享出去,「一粒種子,總要播出去,才能結出更多的種子」,這是我在聖經裡學來的。
  平日,我接受了公車司機、送貨員、接待員的服務,會向他們說一聲「謝謝」,但事後就不需要再記得他們做過什麼了。你們若是覺得我寫的東西還受用,不妨對我也比照辦理吧。
  若有人想知道哪一棵樹是梧桐,我願意帶他去樹林、指給他看,接下來、他就好好欣賞梧桐樹吧,不必盯著我的手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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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求學的時候,有這樣一位同學,夠聰明、夠機靈,雖然在優等生裡面掛車尾,但如果老師說考100分有獎品,他就一定能考100分。訓導處對他很頭痛,儘管明明知道一定就是他闖的禍,卻也找不出證據,拿他沒輒。

  記得有一天放學後,他說有兩張招待券,要邀我去看電影。

我:不要吧,英文老師明天要抽背課文,我還不會背呢。

他:我也不會背啊,而且背不出來又不會怎麼樣,頂多罰站。

我:我就是不想罰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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